湖北印发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 2026年11月起全面施行
长江云新闻 2026-02-05 13:56:27

近日,湖北省药监局正式印发新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进实施方案。该方案明确提出,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须在2026年11月1日前完成质量管理体系的全面升级,标志着湖北省医疗器械产业正式开启向“数智化转型”与“高质量发展”迈进的新征程。
本次推进工作坚持“全面部署、分类指导、系统推进、整体提升”的原则,成立了由省药监局领衔的推进实施专班,统筹协调审评检查中心、器械院及各市州监管部门,形成多方联动的监管合力。方案特别强调,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应亲自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提档升级,确保在风险管理、质量保证及新业态监管等核心领域全面对标新规要求。
在具体实施路径上,湖北省明确了四个阶段的“闭环”管理模式。2026年1月至5月为动员部署与宣贯培训期,旨在通过省、市、企业三级联动,在5月底前实现企业全员培训全覆盖,夯实“知规懂规守规”的基础。6月至10月转入企业自查与整改升级的关键期,企业须在6月底前完成差距分析,并于10月底前完成体系升级与内部审核。在此期间,监管部门将开展精准指导帮扶,通过“面对面”答疑和标杆企业示范,带动全省行业协同提升。
为确保实施质量,各级药监部门将同步开展不低于30%比例的抽查核查,建立问题、责任、整改“三张清单”并实行销号管理。自2026年11月1日起,新版《规范》将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届时,全省医疗器械企业质量管理体系须全部符合新规,监管部门也将把执行情况列为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管的重中之重,对自查整改不力、体系运行存在严重缺陷的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以“四个最严”要求为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长江云新闻记者 方宇航 通讯员 沈君)
责任编辑 吴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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