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养犬新规8月1日施行!这些行为要挨罚,速看→
长江云新闻 2025-07-29 23:23:38
今天,长江云新闻记者从荆州市人民政府获悉,《荆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荆州第十一部地方性法规,针对犬只扰民、伤人等热点问题划出明确红线,快来get重点!
分区域管理,责任更清晰
荆州全市划分为重点管理区(城市建成区及城市化管理区域)和一般管理区,具体范围由市县政府公布。公安机关为主管部门,联合城管、农业农村等多部门,联动基层组织、物业等形成治理合力,让养犬管理更规范。
八类行为要受罚,遛狗牢记这些事
重点管理区养犬有硬规矩:
禁在楼道、绿化带等共有区域养犬
外出必戴识别牌、束犬链,主动避让老弱病残孕
进电梯等密闭空间需戴嘴套或入笼
禁入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专用区域除外)
乘出租车需征得同意,禁乘公共交通
及时清理犬只粪便
八大违规行为将面临警告、罚款甚至没收犬只,包括超数量饲养、未登记、遗弃虐待犬只、遛狗不牵绳等。犬只伤人需立即送医并垫付费用,两次以上违法或犬只伤人者,五年内不得办养犬登记。
烈性犬有过渡期,办证渠道更便捷
荆州全市禁养烈性犬、大型犬,已养的有90日过渡期处理。重点区个人限养1只,此前超量饲养的,90日内登记可保留不超过3只。
线上可通过便民APP24小时申请,线下在各街道设办证点,5个工作日内审核,合格者发电子证、犬牌并植入电子标识。流浪犬收容网络正在构建,城区已建成收容站,将规范处置流浪犬只。
城管部门将加强巡查,重点劝导不牵绳、不清粪便等行为。文明养犬,从你我做起,共同守护荆州的美好环境!
(长江云新闻记者 万力源 通讯员 史俊雅)
责任编辑 杨紫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