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交警春运“加码”查酒驾 查获4名白天酒驾司机
为加强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武汉洪山交警开启“白+黑”、“全时化”整治模式,严查严处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查获4起白天酒驾违法行为。

2月9日中午1时50分许,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在欢乐大道沿线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号牌为鄂A0***4的黑色越野车在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随后调转车头企图逆行逃跑。执勤交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并对驾驶员陈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7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怎么交警白天也查酒驾,不都是晚上查吗?”得知检测结果,陈某忍不住埋怨道。经了解,陈某当天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一点酒,饭后准备去马路对面的外婆家送菜,想着车程不到5分钟,白天交警不会查酒驾,于是便大胆驾车上路,却不料被交警逮个正着。民警周涛对陈某心存侥幸的想法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14时10分许,在卓刀泉北路酒驾整治点,洪山区交通大队二中队民警钱菲发现一辆号牌为鄂A6***2的白色小客车驾驶员有酒驾嫌疑,随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听闻自己酒驾,驾驶员高某大呼冤枉,坚称自己当天一滴酒都没喝。“警察同志,我能证明,他今天真的没有喝酒,只是昨天晚上喝了一些……”与高某同车的妻子也在一旁为其作证。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发现竟是“隔夜酒”惹的祸!原来高某前一晚喝了很多啤酒和红酒,虽然距离当天驾车已过去了十多个小时,高某自我感觉也很清醒,但其体内的酒精仍未完全散去,从而导致了酒后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随后,民警依法对高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洪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春运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常态化、零容忍打击酒驾醉驾,驾车出行请务必遵守交规,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驶。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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