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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湖北为民营企业送上法治“护身符”

长江云新闻  2026-05-19 21: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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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5月20日)开始,《湖北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办法》正式施行。这部共9章56条的法规,围绕公平竞争、要素支持、投融资促进、创新发展、规范经营、服务保障、权益保护七大板块,把一线收集的“问题清单”转化为法规的“制度清单”,直击民营企业发展的痛点。

湖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次修订把国家法律的要求具体化,对标上位法、与同位法相衔接,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聚焦民营经济组织急难愁盼问题作出制度安排,并将湖北在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中积累的实践经验固化为制度规范,突出湖北特色。与过去相比,新修订的《办法》实现系统性升级,尤其针对湖北民企在要素获取、融资担保等方面的现实需求,强化了“要素支持”“创新发展”等章节。

拖欠账款怎么治?《办法》明确,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以人员变更、等待决算审计等理由拖延支付,不得强制以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政府拖欠账款依法纳入失信记录,“欠债还钱”不再是软约束。

涉企检查怎么管?实行清单管理,无依据不检查,能合并尽合并。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给新赛道留足试错空间。

准入“隐形门”怎么拆?负面清单之外民企依法平等进入,任何单位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准入障碍。《办法》为全省民营企业送上法治“护身符”。

湖北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非禁即入”从政策倡导上升为刚性法治保障,拆除针对民营经济的隐形门槛,确保民营经济组织平等地位。同时增加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制度,通过多部门联合审查防止单个部门自我审查“走过场”,还增加了兜底条款,细化市场准入障碍形式,便于执法和维权,强化公平竞争。

除了护航保障,新修订的《办法》也为民企发展送上“大礼包”。投融资方面,将“301”线上信用贷款等经验固化为制度,建立信用信息专章,推动从“抵押担保”向“数据信用”的融资模式转型。创新发展方面,设立“资金支持”专条,支持民营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投资创业。要素支持方面,将数据与土地、资金等并列为法定生产要素,并创新确立数据经营权制度,保障民企平等获取土地、人才、数据等资源。从“给政策”到“给制度”,每一项制度安排,都让民企在湖北敢投、敢闯、敢干。

(长江云新闻记者 吴简雅)

责任编辑 潘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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