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明确:这些液态食品可道路散装运输
人民日报 2026-02-09 18:37:48
食品运输,贯穿产销,连接餐桌,是安全链条上的“流动关口”,也是风险防控中的“关键里程”。2月9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聚焦解决“能运什么、用什么运”的问题,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交通运输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制定形成了重点液态食品目录,已经国务院批准,并以联合公告的形式向社会公布。
《目录》明确将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已经基本涵盖目前使用罐车运输的散装液态食品品种。具体来说:
一是植物油,包括3种,分别是: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作为食用植物油原料的植物原油;
二是调味品,包括2种,分别是:食醋、调味料酒;
三是酒类,包括4种,分别是: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发酵型果酒及其原酒、食用酒精;
四是食糖,包括2种,分别是: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
五是淀粉糖,包括3种,分别是:果葡糖浆、葡萄糖浆、麦芽糖浆。
此外,考虑到实行道路散装运输许可是新设行政许可项目,各地还需要时间开展培训宣贯、组织实施,公告中还明确:自2026年7月1日起,道路运输经营者未取得许可的,不得从事目录范围内的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也就是说,使用罐车运输重点液态食品目录范围内食品品种的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在今年7月1日前全部取得许可。
责任编辑 李小涵

融媒体平台建设服务
长江云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

大数据舆情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