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 | 长江大保护“法治答卷”:司法协作破“分治”难题 全民共护长江美
今天(1月5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长江大保护十周年来生态保护和协同治理工作情况。
十年来,长江大保护已凝聚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湖北法院审理环境资源案件超4万件,设立104个生态巡回法庭、180余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地,通过牵头建立五大跨省司法协作平台,破解流域“分头治水”困局,推动上下游、左右岸协同治理。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陈旗:指导汉江流域、清江流域、环梁子湖水域等重点功能区法院建立审判协作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协调系统生态补偿,打造流域“司法方阵”。
省检察院常态化开展长江大保护专项监督,通过公益诉讼督促治理被侵占河道704.6公里,恢复被污染水源地3万余亩,补植复绿1.77万余亩,追索环境损害赔偿金近亿元。
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高级检察官 汪存锋:推动完善三级院“河湖(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深化鄂湘赣长江中游三省检务协作,凝聚保护合力。
在推动长江航运绿色转型方面,长江航务管理局新开工项目护岸绿化率超80%,生态固滩面积超300万平方米;整治非法码头超2500座,港口岸电使用率超99%。
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蔡海卫:开展零碳港口试点,构建现代化低碳港口体系,重点推进岸电设施全面升级与“风光储一体化”应用,加快装卸设备电动化智能化改造。
船舶污染防治,是守护长江水质的最后一公里。长江海事局通过对3.6万余艘次船舶排污管系实施铅封,建设超3300处接收设施,利用电子联单系统全程管控,年均督促船舶交付污染物约80万吨。
长江海事局一级巡视员(副局级) 张俊平:开创性提出船舶水污染物“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治理模式,并在长江干线全面实施,从根本上解决船舶对长江造成的水域污染。
(长江云新闻记者 陈博 张振港 郭云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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