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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一点通∣事关个税!大病医疗支出这样扣

长江云新闻  2025-12-19 09:5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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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正在进行中。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了,需要提前确认的一共是6个项目,说好的七项专项附加扣除呢?被取消了吗?

别担心,这是唯一一项不能提前确认的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如果有这方面的支出,到时候您照样可以享受个税优惠。这项扣除为啥不能提前确认?填报时哪些方面需要特别注意?本期《税务一点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工作人员何磊为您拉直“小问号”。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以及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不能提前确认的只有TA——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

“和子女教育、赡养老人这些可以按月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不同,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是按自然年度核算,只能在第二年3月到6月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享受。这是因为当年看病产生的医药费用,要到年度结束后才能统计出全年累计的自付金额,判断是否达到1.5万元的‘起付线’,所以没有办法提前确认下一年度的扣除信息。”

“税小二”告诉我,这就要说到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起付线”和扣除限额了→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在80000元的限额内据实扣除。上面所说的1.5万就是‘起付线’,8万是限额。”

再来看扣除主体,大病医疗支出谁来扣?有请“税小二”上场——

“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当中的一方扣除。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按照规定分别计算扣除额。

如果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一方扣除,每个人的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那么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不是可以由纳税人在税前扣除呢?根据规定,目前还没有将纳税人父母纳入纳税人的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需要做好哪些准备?

“纳税人日常看病的时候,请注意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您也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您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发生了跨年度的大病医疗费用,应该怎样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纳税人年底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的时候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是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所以这笔医疗支出属于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当年结束的时候,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下一年汇算清缴的时候享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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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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