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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电动车肇事逃逸 交警6小时速破案

  2021-01-22 17:4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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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车是借来的,只要我跑得快,交警肯定找不到我。”抱着这样的心态,肇事者林某骑电动自行车撞人后一走了之。却没想到,才过6个小时,交警就找上门来了。

1月20日18时30分许,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一中队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团结大道铁机西路路口,有一名身穿白色衣服的女性躺在路中间的斑马线上,旁边还有一辆倒地的电动自行车,疑似发生了交通事故。接警后,值班民警张俊带领辅警管彧火速赶往现场。到达现场后,发现当事人神志模糊不清,一名路过的医护人员正在对其进行救治,于是立即呼叫指挥中心联系120将伤者送医,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

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取事发监控影像,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电动自行车。由于监控角度和夜间光线的原因,未能拍摄到车辆号牌,仅可判断电动自行车为白色,驾驶人是一名黑衣男子。

没有车牌信息,肇事者带着口罩,面部特征不明显,这给案件的侦办带来了不小的难度。但办案民警没气馁,迅速调取事故路段周边路口监控,沿途寻找嫌疑车辆的行驶轨迹,功夫不负有心人,成功锁定该车辆最后出现在保利城小区附近。民警迅速赶往该小区进行排查,最终在小区一家商铺门前找到了正在充电的肇事电动车。

面对民警的询问,车主却是一头雾水。原来当天下午,他将车辆借给了一名经常来自己店里光顾的熟客。对方归还电动车时,他见车辆完好无损,也就没有太在意,对车辆发生的事故确实毫不知情。随后,民警根据车主提供的信息,并在小区物业人员的配合下找到了嫌疑人林某的住所。

21日零时许,民警敲开嫌疑人林某的家门,传唤其到队接受调查。看到民警,睡眼惺忪的林某又装起了糊涂,直到电动车车主指认,才承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事实。据林某交代,他撞了人后回头看了一眼,见对方倒在地上一动不动,心里一时害怕就驾车逃离了现场。后来想着车是借来的,便心存侥幸查不到自己,却没想到,民警这么快就找上门来了。

经医院检查治疗,被撞的女士吴某身体并无大碍已出院。但林某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罚款500元的严厉处罚。

洪山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查看有无人员受伤,并及时拨打急救电话,第一时间救治伤员,切勿心存侥幸,逃避责任。要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肇事逃逸的后果必然是面临法律的制裁。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赵先翔)

责任编辑 湖北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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