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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不思悔改!才因醉驾被吊销驾照 又开套牌车超载上路

综合频道  2020-06-09 16:5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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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时隔还不到一个月,又继续驾车上路,并使用他人机动车号牌且超载,被洪山交警查获。心怀侥幸一次又一次触犯交通法律法规的男子刘某,最终难逃法律的严惩。

6月8日上午10时30分许,洪山区交通大队快骑机动队在白沙洲大道开展日常交通违法查缉时,一辆号牌为鄂AK***3的红色轻型货车涉嫌超载被民警胡天浩拦下。经过磅称重,显示该车超过核定载质量达100%以上,属于严重超载。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员突然神情紧张,支支吾吾了半天才说自己的证件忘在家里了。民警询问其身份证信息,驾驶员自称名叫李某华,但不记得自己的身份证信息,随后假装打电话询问家人其身份证号码。

根据驾驶员提供的信息,民警很快调取了李某华相关信息,经照片比对,发现李某华和驾驶员本人并非同一个人。“大丈夫行不改名坐不改姓,你到底叫什么名字?”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一口咬定自己就是李某华本人。民警当即对其进行现场身份识别,发现驾驶员的真实姓名叫刘某,而刘某的驾驶证不久前因醉驾已于2020年5月15日被依法吊销,五年内禁驾禁考。调查中,民警还发现刘某驾驶车辆所悬挂的鄂AK***3号牌原先对应的车辆是一辆面包车,而该面包车由于长期脱检,早已于2011年被依法强制注销。

在事实证据面前,驾驶员眼见瞒不过,只得承认自己就是刘某,并交代,由于自己驾驶证被吊销,便想冒用朋友的身份信息蒙混过关,不料被交警识破。自己驾驶车辆的原号牌丢失了未及时补办,现在悬挂在车辆上的号牌是捡来的,为了图省事就装在了自己车上。

民警对刘某多次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据《道路交通法》相关规定收缴非法号牌、暂扣其驾驶车辆。刘某因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并超载的违法行为,将面临15日以下拘留、罚款7500元的严厉处罚。

(通讯员:崔彦伟 张首恒 黄一燕)


责任编辑 湖北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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