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说法:我省涉疫情防控第一起寻衅滋事犯罪宣判
2020-02-24 17:57:08
2月16号,湖北省涉疫情防控第一起寻衅滋事犯罪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熊某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湖北电视综合频道 制作)
责任编辑 湖北综合频道
2月16号,湖北省涉疫情防控第一起寻衅滋事犯罪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被告人熊某清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湖北电视综合频道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