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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武汉公积金中心发布最新提醒

湖北发布  2026-09-01 13:4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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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近日发布提醒

存在以下情况

公积金贷款被不予受理

以及“补救”措施

↓↓↓

有以下情形

贷款申请将不予受理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公积金中心将对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进行综合评估,若借款人及其配偶存在以下情形,公积金贷款申请将不予受理:

1.存在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2.存在“呆账、欠费、欠税、资产处置、行政处罚、账户冻结、保证人代偿”和“强制执行记录”等情形的;

3.贷款、贷记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的;

4.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准贷记卡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显示,连续逾期(透支)达到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6次及以上的;

5.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准贷记卡最近60个月还款记录显示,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12次及以上的;

6.住房公积金信用等级被评定为B级和C级的。

特别提示

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在遵循以上信用审核标准的同时,还应同时符合该笔商业住房贷款近12个月内无逾期还款记录。

别慌!

这些情形可以“补救”

当然,信用审核并非“一刀切”,坚持包容与审慎并重的原则,以下几种情形仍可正常受理,无需过度焦虑:

1. 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有逾期记录,但未达到前述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在补充提供逾期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等贷款资料后,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2.借款人及配偶的国家助学贷款有逾期记录,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已还清的,在签署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后,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3.借款人及配偶的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记录超过前述规定条件,但全部因未缴纳年费所致,由发卡行出具相关证明后,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若您希望了解关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更多政策,欢迎您拨打武汉住房公积金官方客服电话027-12329。

(来源 湖北发布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责任编辑 吴晓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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