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点通 |消费税无处不在,这些细节别搞错
你知道吗?我们平时买的烟酒、高档化妆品、金银首饰等商品的价格中,包含了很多人都感觉“陌生”的消费税。其实,消费税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它一直在默默发力,引导大家理性、健康消费。

消费税什么时候交?出现退货的话消费税还能退吗?本期《税务一点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四级调研员刘宁为您拉直“小问号”。
消费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征收范围包括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体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比方说烟酒,还有高档化妆品等非生活必需品,摩托车、小汽车等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以及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消费品。
目前,我国消费税包含15个税目,其中酒、成品油、高档手表、高档化妆品等12个品目的消费税都在“消费”之前的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对消费者来说“税感”并不明显,所以大家会觉得有点“陌生”。
请注意!不同情况下,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所不同,可千万别搞错了!
“如果您是生产企业,您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在您销售的时候纳税。
如果您是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它方面的在移送使用的时候纳税。
需要注意的是,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该由受托方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结缴消费税的税款。除了受托方是个人以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的时候代收代缴税款。
如果是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应该在报关进口的时候纳税,由进口人或者代理人向报关地的海关申报纳税。”
那么,纳税人到外地卖货,应该在哪里申报消费税呢?有请“税晓通”→
“我们说的外地,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者是委托外县(市)的纳税人代销自产的应税消费品。在一般情况下,纳税人完成销售以后,应该回到他的核算地或者所在地缴纳消费税。
如果纳税人设立了总分机构、而且总分机构不在同一个县(市)的,那么纳税人应该在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分支机构所在地缴纳消费税。但是经过税务部门的批准,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应纳消费税税款也可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缴纳。”
卖出的应税消费品遭遇退货,交过的消费税还能退吗?“税晓通”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退还。
“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如果因为质量等原因发生了退货,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是可以退还的。
那具体怎么办呢?第一步,先按要求开具红字增值税发票;第二步,在办理纳税申报的时候,用当期正常开具的蓝字发票金额扣减这笔红字发票金额再完成申报。如果当期的销售额不够扣减,系统就会自动生成应退税额;第三步,您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一站式退税模块在线申请,或者到办税服务厅现场填写退税申请表。税务部门核对无误后,就会在规定时限内把税款退回到您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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