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安委办通报第二批6起烟花爆竹违法典型案例
今天下午,长江云新闻记者从省安委办了解到,省安委办发布全省第二批6起烟花爆竹典型违法案例,集中整治储存、运输、经营、燃放全链条违法乱象,切实筑牢全省安全生产防线。
今年以来,我省压紧压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责任,健全联合执法、线索摸排、以案释法、闭环整改长效机制,聚焦烟花爆竹监管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开展全覆盖隐患排查整治,对涉爆非法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严执法、强震慑。本次通报的6起案例均为顶风违法典型,隐蔽性强、安全隐患突出,严重扰乱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秩序,直接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案例1:咸宁咸安区陈某无证储存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3日,咸宁市咸安区应急管理局联合乡镇、市场监管、公安开展专项执法,在横沟桥镇杨畈村一处民房内查获陈某无证囤积储存的烟花爆竹106箱,当事人未取得经营许可,私自储存烟花爆竹拟对外销售。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私自囤积烟花爆竹拟对外销售,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执法部门依法扣押全部涉案烟花爆竹,结合当事人身体患病的实际情况,依法予以批评教育、警示教育,责令签订合规经营承诺书。
案例2:宜昌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邓某某无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5日,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公安局在沪渝高速高家堰服务区查获邓某某,其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驾驶普通厢式货车违规承运各类烟花283件,违法事实确凿。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及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案例3:宜昌秭归县向某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5日,秭归县应急局联合公安、乡镇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在茅坪镇平湖大道某白事用品店,查获当事人向某无证储存、经营烟花爆竹14件21盘。经查,该经营场所无安全防护措施,不具备烟花爆竹储存经营安全生产条件,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在不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场所违规储存、经营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执法部门依法扣押全部涉案烟花爆竹,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4:鄂州葛店经开区程某非法储存、销售“震天雷”爆炸物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10日,葛店公安分局联合应急部门精准布控,抓获涉嫌非法储存、销售爆炸物人员2名,现场查获“震天雷”145箱,共计一万五千余枚,全部危险物品已安全转运封存。经查,程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处理结果:当事人非法储存、销售烈性爆炸物品,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持续深挖涉案上下游线索,从严打击非法危爆物品产业链。
案例5:恩施州恩施市廖某、熬某无证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12日,恩施市新塘派出所精准研判线索,蹲守查获廖某、熬某二人,二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私自驾车购入烟花爆竹268件,拟运回私售牟利,涉案总价值16525元。
处理结果:当事人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运输许可,私自购入并运输烟花爆竹用于私自售卖牟利,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扣押涉案烟花爆竹,对两名当事人分别处以行政拘留5日。
案例6:鄂州华容区熊某禁放区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
基本案情:2026年6月21日,华容派出所接线索核查,查实熊某明知华容区为全域禁放区域,仍违规在华容镇熊皮村大树熊湾燃放烟花爆竹,顶风违法、事实清晰。
处理结果:当事人在全域禁放区域顶风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及属地烟花爆竹禁放管理相关规定,执法部门依法对其处以行政罚款200元。
(长江云新闻记者 王太刚 通讯员 彭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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