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CEO将致歉
4月13日晚,海底捞公布关于“伙伴自费买礼物事件”的核查跟进情况:
针对门店伙伴被强制自费购买礼物事件,海底捞于2026年4月10日起,对全国1300多家门店自2025年1月1日至今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开放全员匿名反映渠道,截至4月13日,已核实存在要求伙伴自费买礼物类事件共4起,上述四起共涉及1237.9元,已于4月12日全部返还伙伴。公司CEO将向四位伙伴直接致歉。

据媒体此前报道,4月9日,一位自称在海底捞工作6年的员工发布长文,爆料其在海底捞某门店长期遭受的违规管理。文中提到,但凡出现顾客投诉,不分缘由,强制要求员工自费500元购买礼物作为处罚,多次违规罚款,无任何合规依据。
此外,她还指控门店存在管理粗暴、辱骂员工、克扣法定节假日分红工资、侵犯员工隐私、恶意阻挠调店并以排班算旷工逼迫离职等问题。
4月11日,@海底捞火锅 发布关于“海底捞伙伴因顾客投诉被强制自费买礼物事件”的说明。

据封面新闻报道,北京盈科(衢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国平律师表示,海底捞门店强制员工自费购买礼物的做法,或涉嫌多项违法。公司不可以强行买卖,员工可以拒绝购买该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指出,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体罚员工、强制超长工时、压低薪资等行为,还涉嫌侵犯员工的人格尊严、休息权与合理获酬权。

融媒体平台建设服务
长江云新时代文明实践平台

大数据舆情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