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金白银来啦!2026年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明起申报!
3月31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点击查看文件全文)。
01
申报对象
本项目设创意组、创业组,申报人仅可选择一个组别申报一个项目,不得重复报送。
(一)创意组
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技工院校在校生。
(二)创业组
1.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技工院校在校生,含保留学籍休学创业学生;
2.毕业5年内(2021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含港澳台、国外高校毕业生,下同)、技工院校毕业生。

02
申报条件
创意组
1.申报人在2026年4月1日前名下无登记注册市场主体。
2.为原创性创新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具有较强的成长潜力和带动就业潜能。
3.申报人为项目主要负责人,对技术和产品拥有合法使用权,不涉及任何权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
创业组
1.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或从事个体经营等,依法登记注册,且登记注册时间在2025年10月1日前。
2.申报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且自公司(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下同)登记注册之日起即为法定代表人或股东。
3.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拟扶持项目省级公示截止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未发生变更,且申报人出资(或持股)占比不低于30%。
4.除法定代表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外,毕业生项目吸纳3人及以上就业、在校生项目吸纳1人及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5.自申报之日起至2026年拟扶持项目省级公示截止日期间,申报人和项目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无违法犯罪记录。
6.有固定的办公、营业场所。
7.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不涉及任何权益纠纷,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知识产权纠纷。

03
申报材料
创意组
1.申报人登记照(白底证件照)。
2.申报人学历电子认证表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电子版学籍信息。
3.项目商业计划书
提交项目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践可能的商业计划书,包括产品或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实践及其他说明等。可同时提交专利、奖项、技术等级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或证明PDF扫描件。
创业组
1.申报人登记照(白底证件照)。
2.申报人学历电子认证表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港澳台、国外高校毕业生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技工院校在校生提供电子版学籍信息,毕业生提供电子版毕业证书。
3.项目商业计划书
商业计划书按提供的模板撰写,做到要素齐全、内容真实,必须包含近两年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收入金额,以及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附产品实物或服务内容照片。商业计划书中的主要产品或相关服务必须与公司实际运营情况一致,若现场核查发现不一致的,取消申报资格。
4.吸纳就业凭证
(1)劳动合同。毕业生项目提供与3名员工(不含申报人本人,下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校生项目至少提供与1名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工资流水。提供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为上述3名员工发放的连续3个月工资记录(在校生项目至少提供1名员工连续3个月的工资发放记录)。工资记录提供方式为:
①工资由对公账户或法定代表人个人(或财务人员)银行卡发放的,上传银行记账凭证(或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加盖银行公章(或电子章)。
②工资由支付宝支付的,上传《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含支付宝业务凭证专用章)。
③工资由微信支付的,上传《微信支付转账电子凭证》(含财付通支付业务凭证专用章)。
④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可以现金发放形式,提供现金发放凭证。其他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等的现金发放凭证一律不作为工资发放凭证。
5.实际经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收入合同、发票、入账流水、税收上缴、为员工缴纳社保、融资等情况证明材料(如无可不提供)。
6.其他涉及国家相关行业准入资质证明(如不涉及可不提供)。

04
申报方式
4月1日至5月15日期间,项目申报人登录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项目类别,点击对应申报通道(创意组、创业组),进行身份注册登录后(创意组为个人注册,创业组为法人注册)进行项目申报。

05
评审程序
创意组
1.高校审查和推荐。由各院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进行项目审查和推荐,对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综合考察项目的创新性、操作性、应用性以及市场潜力、社会价值和发展前景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向省级推荐,于5月28日前完成网上提交。
2.省级评审。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组织专家评审,评审出一批“金点子”项目,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颁发证书,并对公示后6个月内在湖北省内登记注册的,给予5000元资金扶持。
3.孵化帮扶。各地各高校要主动为“金点子”项目提供孵化服务和政策支持。省人社厅将按照专家评审排名遴选出50名有意愿参加孵化培训的“金点子”项目,组织参加创业路演、创业沙龙、创业训练营等活动,给予三个月的“跟踪陪跑”帮扶,帮助项目转化落地。“跟踪陪跑”期结束后,对其中完成孵化的,评审出10名孵化成效好、有发展潜力的项目,每个给予5万元资金扶持,其余项目每个给予2万元资金扶持。扶持资金以最高额度为准,不重复享受。
创业组
1.资格审查。对在校生项目,由所属院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登记注册地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对毕业生项目,项目登记注册地县(市、区)团委会同人社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和资料审查,确保项目真实性和资料合规性,并网上提交审查意见。
2.项目推荐。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参照项目评审标准,由市州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团委通过项目路演或专家集中评审等方式组织推荐。各地推荐数量不超过分配名额数(分配名额另行下达)。推荐项目名单需在市州人社部门或团委官网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按程序报送。
3.省级评审。省人社厅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组织省级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初步扶持金额。省级评审团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湖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专家复审路演和创业大赛均需申报人本人参加,对不按规定参加专家复审路演或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降至8万元。

06
扶持方式
资金扶持
对省级公示后6个月内登记注册的创意组项目,提供5000元至5万元的资金扶持;对通过省级评审的创业组项目,提供5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时,对市场潜力大、竞争性强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探索以股权方式进行投资,具体办法另行通知。
创业服务
为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宣传推介等服务。对获得8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省人社厅联系人:王苇杭
电话:027-86656647、86652569
邮箱:hbsrstjyc@qq.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
邮编:430071
省教育厅联系人:姬同桀龙
电话:027-87858627
邮箱:hbcypx@91wllm.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69号湖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邮编:430071
团省委联系人:杨洋
电话:027-87238201
邮箱:hbsqczx@126.com
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
邮编:430071
申报平台技术人员:徐晶
电话:027-87265789
温馨提示
为了简洁明了,部分内容与申报通知并不完全一致,具体内容请以申请通知为准。
(来源 长江云新闻综合 湖北人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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