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在市中心主干道逆行近20分钟,不采取任何避险措施,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三年
上海法治报 2025-12-22 13:12:29
据上海法治报消息:2025年1月19日凌晨,周某与朋友聚餐饮酒后,抱着侥幸心理自行开车回家。他从浦西出发,由地面道路逆向驶入隧道,出隧道后继续在高架路上逆行,沿途多车紧急避让,并有7名驾驶员报警。之后,周某被交警拦停。经检验,周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99mg/100mL,远超80mg/100mL的醉驾标准。案件移送浦东新区检察院后,对于酒后驾车和逆行的事实,周某供认不讳。但周某及其辩护人认为,其行为虽然确属“危险驾驶行为”,但属无心之失,“并非故意逆行”,并强调“并未造成事故发生”。调查发现,事发地为市中心主干道,凌晨车流量仍较大,涉事隧道仅两车道,周某逆行时正常行驶车辆被迫避让,险象环生;报警记录显示:周某逆向行驶大约20分钟,在其整个逆向行驶过程中共有7名驾驶员报警,制造了高度危险状态。检察官沿路线勘验,发现沿途有紧急停车区域,但周某未采取任何应急措施;行车数据还证实,其逆行最高时速达72.6公里/小时,与 “车速很慢” 的辩解不符,且全程未踩刹车,对危险结果持放任态度。经审查,检察官认为周某的行为已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近日,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剪辑 陈皓)
责任编辑 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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