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源头治理化解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
11月20日,咸宁市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消防宣传月活动推进情况及“三个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据悉,今年11月份,是全国第34个消防宣传月,主题是“全民消防 生命至上——安全用火用电”。与往年相比,今年消防宣传月推出了两项创新举措:一是组织开展消防隐患“大排查大曝光”行动。二是开展社区网格员“千人入万户”行动。
2024年4月以来,咸宁市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建筑保温材料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三个全链条”整治行动。
在电动自行车领域,坚持疏堵结合,采取“业主出资+政府补贴+部门指导”方式,在45个老旧小区创新安装“专属充电盒”299个,让居民用自家电充电,有效解决“飞线充电”和充电贵等问题。发布“满电回家”倡议,推动264家企业新建充电场所335处,引导员工上班充电,减轻小区充电负担。市政府列支100万元,发放消防安全消费券,以补贴形式引导群众参与换电服务。
此外,采取三种治理模式以“堵”施策。通过社区自筹自建、第三方市场化运营、政府兜底民生工程三种模式安装电动自行车电梯阻止系统,安装率达90.61%。定期组织基层群防力量检查沿街门店、居民小区清除“飞线充电”900余处。通过专项整治,全市新建充电端口60940个,配建比达到2.71:1,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同比下降37%。
在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领域,咸宁市严把质量关、排查关、审批关、证件关“四道关口”,杜绝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对重点场所开展“拉网式”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出台相关制度,严格动火作业备案管理,常态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无证电焊等违法行为。
在建筑保温材料领域,咸宁市着力构建从源头到使用的全链条管控体系。在源头管控方面,严把生产流通质量关,严禁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规范过程管理,严格建筑施工与验收监督,并对冷库等特殊场所实施重点监管。狠抓末端治理,全面推行高层建筑“一楼一牌”标识化,实现清单化管理。
(长江云新闻记者 章珩 通讯员 程蒙 朱燕林 编审 李先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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