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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视频丨老人饮用“曼陀罗药酒”出现中毒症状 安全提醒→

央视新闻  2025-11-03 19: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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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媒体报道,北京一位老人在饮用泡有曼陀罗种子的药酒后出现了中毒症状。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曼陀罗中毒事件在我国多地时有发生,且出现过死亡病例。曼陀罗为什么会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一起来了解。

曼陀罗又名洋金花,属茄科一年生草本植物。曼陀罗主要成分为莨菪碱,其次为东莨菪碱及阿托品等生物碱,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阻断M﹣胆碱反应系统以及对抗和麻痹副交感神经的作用,即神经性中毒。临床表现主要为口咽发干、吞咽困难、声嘶、瞳孔散大、皮肤潮红、发烧以及幻觉、躁动、抽搐、意识障碍等精神症状,严重时可出现昏睡、血压下降以致休克、昏迷和呼吸麻痹等危重征象。

北京白塔寺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执业药师 马静:曼陀罗全株都有毒,无论是花还是种子全都有毒,它在古代属于麻醉药品。中国药典收入的洋金花,其实就是曼陀罗的白色干燥花,它不属于药食同源,它是属于28种毒性中药材之一,临床用量在0.3克到0.6克之间,所以大众经常容易超量中毒,一定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凭处方购买。

据了解,近年来曼陀罗中毒的案例在多地均有报告。2020年,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抢救了2家共7例食用曼陀罗种子导致急性中毒的病例。云南省疾控中心、昆明医科大学等团队发表的相关文章中提到,2019年—2022年,云南省报告了21起曼陀罗中毒事件,中毒81例、死亡1例。中毒原因包括用曼陀罗种子泡酒、炖鸡,用曼陀罗叶炒菜、泡酒、煮水、煮鸡蛋等。其中,死亡病例为误食曼陀罗种子引起,大部分中毒是因将曼陀罗叶当作野菜或中药材。

网络平台随意售卖曼陀罗 只字不提其毒性

曼陀罗全株有毒,但记者却发现,曼陀罗这种有毒植物却能在网上轻易购买到。曼陀罗的花、果、种子却在网上以中药材、农产品、花卉绿植等名义随意售卖,一些店家知晓其毒性,在商品页面却只字不提。

记者在淘宝、京东、小红书等平台上均搜到了出售曼陀罗花、果、种子等的店铺,价格在两元至四十元不等。有的店家将其标为野生中药材售卖,有的作为花卉盆栽出售。还有的商家则打着洋金花提取物的招牌售卖。

当记者询问商家洋金花提取物是否可以泡酒,商家回复称这是洋金花浓缩粉末,适合泡酒。当记者询问泡十斤白酒需要多少克洋金花提取物时,商家表示建议使用100克,可依据个人口味稍做调整。当记者询问该商品是否有毒时,商家回复称洋金花属于传统滋补原料,按规范使用一般安全,但不宜过量。而在该商品页面,对于曼陀罗的毒性却只字未提。

记者在检索出的大量店铺中,只有一家商户在主页标明了“只限于外用”。在某短视频平台,记者在一个曼陀罗泡酒视频的评论区看到,有网友表示“只能外用,不能内服”;在另一条相关短视频的评论区,有网友表示“曼陀罗花是剧毒”,还有一位网友表示“周围有老年人用曼陀罗种子泡酒喝”。

随意贩卖曼陀罗涉嫌违法

业内人士介绍,在中医药学中“洋金花”是一种药材,指白花曼陀罗干燥花,属于28种毒性中药材的一种,有规定明令不允许私自售卖。当前网络销售曼陀罗等毒性植物的监管存在盲区,须从平台责任、行政监督与公众教育等多方面加强治理。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 邓勇:若经营者将曼陀罗以“中药材”名义销售,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该法第五十一条明确了药品的批发或零售行为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毒性药品更需特殊管理。而若曼陀罗被作为“农产品”出售,且未标注毒性警示,则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该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曼陀罗本身不具备食品安全性,任何可食用的误导均属违法。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商品与服务,应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当前多数网店未标注“仅外用”或“有毒”等提示,构成欺诈与误导,需承担“退一赔三”的民事责任。

此外,业内人士指出,若经营者明知曼陀罗有毒却隐瞒事实,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情节严重时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中医药大学卫生健康法学教授 邓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十八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应当知道平台内商家销售违法商品而未采取必要措施的,需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至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进一步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通知—移除”义务与主动监测责任。如果平台对曼陀罗等毒性植物销售视而不见或未建立风险识别机制,则可能被认定为“应当知道”侵权情形,依法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因此,平台应主动筛查关键词、设置警示提示,并畅通投诉渠道,及时下架违规商品。

另一方面,行政监管部门需强化执法协作。市场监管、药品监管及网信部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对以“中药材”“农产品”等名义销售毒性植物的行为开展专项整顿,明确销售资质与标识要求。同时,应完善跨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对违规商家依法处罚并公开曝光。

此外,针对老年群体等易受害人群,加强普法与风险提示至关重要。消费者应警惕“纯天然”“养生”等宣传,不盲目自制药材药酒;购买前核实商品信息,保留交易记录与聊天证据;遭遇侵权时,通过平台投诉、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提起诉讼维权。

责任编辑 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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