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监督民警、辅警执勤执法!湖北公开选聘40名特邀监督员
9月5日,记者从湖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获悉,湖北交管第二届特邀监督员选聘工作已于4日正式启动。本次计划聘任的特邀监督员为100名,其中40名将通过社会公开选聘产生,聘任期为3年。
此次选聘工作严格遵循规范流程,将依次开展宣传发动、发布选聘公告、内部推荐、资格初审、实地考察、研究确定、社会公示、正式聘任及公告名单等环节,确保选聘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出真正符合要求、能切实履行监督职责的优秀人选。
在职责方面,特邀监督员将承担六大重要任务。其一,对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履行职责、执勤执法、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其二,及时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的检举与控告;其三,受邀参与重大专项执法活动检查,并对交通违法处理窗口、车管所服务大厅、驾驶人考场及机动车检测站等场所开展明察暗访;其四,广泛收集并反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公安交管工作、交警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以及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风险隐患;其五,针对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设性意见,协助宣传交警队伍先进事迹,同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并推动解决;其六,承办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委托的其他事项。
与此同时,特邀监督员需履行五项义务。一是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社会公德,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职,并严守警务工作秘密;二是在现场监督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执勤执法时,必须出示特邀监督员证件,且该证件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三是不得借特邀监督员名义从事与监督职责无关的活动,履职中若遇利益冲突需主动回避,以该名义参加社会活动或公开发表言论,须事先经省公安厅交管总队同意;四是不直接干预公安交管部门及其民警、辅警正在进行的执勤执法活动;五是积极参与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各类监督活动,每年提交一份个人履职情况报告。
特邀监督员岗位为无报酬社会志愿岗位,人选主要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知名人士、道路运输从业者及其他与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行业人员中推荐产生,且需满足五项基本条件。包括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公正廉洁,密切联系群众;关心公安交管工作及交警队伍建设,公道正派,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具备履行监督员职责的能力水平与时间精力;社会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处罚。
有意向报名者可关注“湖北交警”微信公众号,进入主页后点击右下角“微警服务”,选择“特邀监督员”栏目,按要求填写电子报名表即可完成报名。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14日。
(长江云新闻记者 钱开 湖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