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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数据条例》正式出台 10月1日起为数据发展保驾护航

长江云新闻  2025-07-31 12:5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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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7月31日)上午,长江云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闭幕会现场了解到,备受瞩目的《湖北省数据条例》在会上获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条例》是湖北省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将为推进数据工作、数据领域建设和发展提供有效制度支撑和保障。

加强数据权益保护

《条例》明确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权益依法受保护。数据权益是开展数据处理活动的重要前提,也是各方面关注的焦点。《条例》在地方立法权限范围内,立足保护角度,明确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的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数据权益依法受保护,并参考国家数据局相关名词解释、行业共识等,对数据持有、使用、经营权益“是什么”作了概括。鼓励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在依法设立的登记机构对数据持有、使用、经营等权益进行登记。

规范数据采集行为。《条例》明确了数据采集方式、采集规则和相关禁止性规定。特别是对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的行为进行了强调,明确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仅限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加强个人信息保护。贯彻个人信息保护法等上位法规定,明确数据处理者应履行告知、征得同意等法定义务,对个人请求对其个人信息数据行使相关权利的及时予以处理。压实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责任,要求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信息审核、监测预警、应急处置、投诉举报等制度,依法履行数据安全保障、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

统筹数据资源管理

明确公共数据的范围。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全社会的重要资源资产。在数据资源管理上,《条例》规定公共数据资源要实行统一目录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共数据采集,明确公共数据资源平台要统一标准、统筹建设。建立常态化公共数据回传机制,为各地或者相关单位履行法定职责、提供公共服务等提供支撑。对于存量历史信息,应当有序进行数字化处理。《条例》还严格规范了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和使用。

促进数据流通交易

一体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授权运营。健全公共数据共享机制,明确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对不予共享的公共数据,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健全公共数据开放机制,规范开放清单编制、开放数据获取和使用,鼓励社会公众对开放的公共数据依法进行深度加工和增值利用。

推进数据产业和应用

在数据产业和应用上,《条例》明确,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支持数据产业发展和应用;加强数据应用场景建设,支持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模式;关注和支持人工智能的发展应用;优化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的数据产品和服务,加强对基层开展数据应用的指导和支持。

守牢数据安全底线

压实数据处理者主体责任。《条例》明确数据处理者是数据安全责任主体,应当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全流程记录数据处理活动,加强安全技术防护,实行重要系统和数据的容灾备份,保障数据处理安全和可追溯。对数据同时存在多个处理者、委托他人处理数据以及数据处理者因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原因需要转移数据等特殊情况下的安全责任划分作出规定,确保数据安全。

作为湖北省数据领域的基础性法规,《湖北省数据条例》的出台旨在系统解决数据管理、流通、应用与安全中的关键问题,为全面推进数据工作、深化数据领域建设、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提供强有力的制度支撑与法治保障。条例的制定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紧密契合湖北省数字化转型与数字经济发展的现实需求。

(长江云新闻记者 杨岚)

责任编辑 严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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