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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端锐评丨饭店发视频被罚45万后5人被停职,不要上了热搜再纠错

长江云新闻  2025-07-15 19: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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蛤蟆汤被罚45万的后续来了!原来罚错了,5人被停职,处罚也被撤销,这是怎么回事?

据新华社日前报道,今年2月,山东临沂兰山区一饭店老板张女士在短视频平台发布了一段“蛤蟆汤”菜品视频,该菜品原料实为牛蛙,当地风俗称牛蛙为“蛤蟆”。3月,兰山区市监局以该饭店的“蛤蟆汤”是国家禁止食用的动物中华蟾蜍为由进行立案调查,随后,一纸拟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通过门缝被塞进了饭店。“天价罚单”迅速引发网友质疑:“2月份发的视频,4月23号电话通知违规,24号就从门缝里传达了‘处罚通知书’,这么急是为什么?”“一个小小饭馆,一条短视频,上来就是45万,钱真的有那么好赚吗?”

收到天价罚单后,该饭店喊冤说:所谓的“蛤蟆汤”是当地的特色菜,其实只是食用牛蛙,并非保护动物中华蟾蜍。这一事件迅速引发舆论关注,当地成立调查组重新对此事展开调查。今天,该事件迎来了新的进展!7月15日,临沂发布通报称,兰山区市监局处罚45万元事件属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执法程序严重违规,现已撤销处罚,并对党组书记齐某进等5人停职。

这一系列操作不禁让人疑惑:涉事饭店“钦知坊老菜馆”只有6张餐桌,二楼3个包间、一楼3张散台,典型的小微餐饮,45万元处罚金额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假如没有热搜和媒体助力,这份迟来的正义是否还要等更久?临沂市兰山区市监局下达的《行政处罚告知书》显示:当事人拒绝配合调查,可以从重处罚。然而问题在于,张女士称自己在接到市监局工作人员的电话后,当即删除了视频,并表示人在外地但会配合调查。在未给当事人申辩机会的情况下,便急于从重处罚,执法程序是否正当,也明显存在疑问。

在事发后3个多月的时间里,兰山区市监局既不撤销《行政处罚告知书》,也不做出最终的处罚决定。张女士称自己的饭店被迫关门3个多月。老百姓做点小生意不容易,3个月的损失又该由谁来买单?

兰山区市监局出具的《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的落款日期表明,早在5月12日,市监局就作出了不予处罚决定,却直到7月14日才在媒体围观下送达不予处罚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不予处罚决定应“七日内送达”。而如今却拖了整整63天,张女士的代理律师龚华直言:“如果舆情没爆,这份决定书可能永远不会出现”。网友高赞评论说道:“热搜一上,连夜敲门,这效率对比太刺眼了。”

此案例折射的是“以罚代管”的粗暴思维,与其简单的停职处罚和事后的撤销罚款,不如执法时多点规范、多点温度。让执法不再等热搜,才是对所有“小本生意人”最大的保护。

撰  稿:张文杰

编  审:康耀方 邓国辉 李桓

责任编辑 张文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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