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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专访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张爱国——向着建成支点聚焦聚力、奋楫前行

湖北人大  2025-05-30 12: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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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的重大责任、重大使命。新春伊始,湖北省委向全省发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动员令,进一步凝聚共识增动力、明确目标定方向、部署任务抓落实,释放出加快推进支点建设成势见效的鲜明信号。

5月29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决定》。近日,湖北日报全媒记者就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专访了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张爱国。

为何出台决定

切实扛牢支点建设的责任担当

加快建成支点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湖北一以贯之的战略定位,是湖北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一脉相承的战略任务,是湖北必须一抓到底的战略机遇。请问制定这个决定的主要考量是什么?

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方式。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关于大力推动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决定,主要有以下考虑。

2024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时强调:“湖北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牢把握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省委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定不移扛起职责使命,制定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出台“七大战略”行动方案。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就是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加快推进支点建设整体提升,把习近平总书记为湖北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人大及其常委会作为党领导下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善于把党的主张依法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省人大常委会就加快建成支点作出决定,是依法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功效,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用法治的力量推动支点建设,用支点建设的成效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加快建成支点涵盖经济社会发展方方面面,涉及全省上下、各行各业,必须广泛动员全省人民,推动各领域、各层级工作都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省人大常委会依法作出决定,就是要进一步强化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的职责使命,动员全省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支点建设,广泛汇聚起“奋勇争先、建成支点、谱写新篇”的磅礴力量。

怎样建设支点

牢牢把握支点建设的战略重心

向着建成支点“奔跑”,必须找准目标、明确路径。决定如何全面对照省委工作部署,推动支点建设走深走实?

省委对于“支点建设”的深层谋划、深入部署,是将国家所需、湖北所能、群众所盼、未来所向结合起来,从国家战略全局中考虑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要做成什么。省人大常委会就加快建成支点作出决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关于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实施意见。

决定准确把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总体要求,明确支点建设的指导思想、显著特征、主攻方向和目标安排,强调到2030年,主要经济指标跨越进位、中部领先,基本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到2035年,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

“七大战略”是省委站位全局、立足新的时代方位谋划的战略体系,是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重要支撑、重点任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应当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重点实施“七大战略”,整体提升“七个能力”。决定大力推动“七大战略”实施,紧扣中心、突出重点,明确大力实施能级跨越、科创引领、产业倍增、枢纽提能、美丽湖北、文化创新、区域联动“七大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战略支撑力、创新策源力、产业竞争力、开放辐射力、生态承载力、文化影响力、区域协同力“七个能力”。

支点建设靠谁

汇聚6100万荆楚人民力量

决定如何推动各领域、各层级把全部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切实扛起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责任担当?

战略的实施、能力的提升,需要全省上下始终保持登高望远、勇攀高峰的劲头,在提升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上当先锋、打头阵。省人大常委会就加快建成支点作出决定,明确全省各级人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等国家机关在支点建设中的职责使命,调动全省上下积极投身支点建设,力求体现鲜明的政治性、宏观性、引领性。

决定要求充分发挥人大在加快建成支点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应当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等职能,持续开展“聚力支点建设·代表行动”,做到“四个充分发挥”,为加快建成支点广集民意、广纳良策、广聚力量。

决定要求全面落实政府实施责任。明确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推动支点建设的体制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加快建成支点纳入规划计划,认真落实支点建设“七大战略”行动方案。要求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大政策制度支撑力度,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支点建设各项部署落实落细。

决定要求着力提升监察和司法效能。明确各级监察委员会应当围绕支点建设加强监督,细化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推进风腐同治。明确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履行审判、检察职责,为加快建成支点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决定还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明确全省各级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应当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明确全省各级群团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市场主体、社会公众在支点建设中的职责。

切实扛牢建成支点的战略使命,需要砥砺“使命必达”的担当、增强“爬坡过坎”的劲头、保持“锲而不舍”的恒心。省人大常委会就加快建成支点作出决定,强调全省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应当强化支点意识、争先意识、效率意识、为民意识、能力意识,大力弘扬实干担当精神,以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年”为契机,锤炼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担当尽责的过硬作风,鼓足干劲、奋发进取,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推动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大如何担当

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

决定提出,要充分发挥人大在加快建成支点中的职能作用。请问,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如何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展现人大担当作为?

省委对支点建设的重大部署,保持“看准了”的战略清醒,传递“坚定抓”的行动自觉,映射“务实干”的精神气场。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发展的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切实履行好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重大决定、人事任免以及代表工作等。

法治是支点建设的重要保障。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立法是善治的起点。聚焦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在立项、起草、审议等各环节的主导作用,加强科技创新、新质生产力发展、文化资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工作,统筹立改废释,制定修订电梯安全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数据条例、水路交通条例、燃气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进一步增强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聚焦推动支点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财政经济工作监督、执法检查、专题询问、专题调研等方式,加强对科技创新、大力提振消费、乡村全面振兴、外资外贸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强化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和国有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监督,进一步增强监督针对性、协调性、实效性。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聚焦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等事关支点建设的重大事项作出决议决定,将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行动。

聚焦支点建设开展代表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委关于“推动全部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的具体举措,是彰显人大担当作为、助力支点建设的重要平台。省人大常委会坚持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为人民代言人、岗位先进者、社会模范者的“三重角色”作用,采取“地域+专业”代表小组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代表立足岗位建功立业,服务发展大局;围绕重点领域,依法履职尽责,运用法律力量助力支点建设,以实际行动诠释政治担当。

省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健全落实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结合“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切实加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三支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四个机关”,推动党员干部进一步提振精神、提升能力,抬升工作标杆,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提供坚强保障。

责任编辑 李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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