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居全省前列!咸宁公布生态环境质量“成绩单”
4月22日,咸宁市举行“当好支点建设生力军,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聚焦咸宁提升生态承载力,以生态之优促进发展之变,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的实践与规划。
近年来,咸宁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落实省委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号召,将提升生态承载力作为核心任务,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力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如今的咸宁,生态环境成绩斐然:空气质量连续5年达国家二级标准,位居全省前列;省控以上地表水考核点位水质优良率实现100%,长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在地表水Ⅱ类;省级及以上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达标,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100%,固体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可控。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峰表示,2025年咸宁将持续发力,扛牢长江大保护政治责任,深入推进污染防治,加快“两山”转化路径探索,让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今年的主要目标明确:确保全市长江干流咸宁段水质保持优良,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100%,细颗粒物平均浓度、重污染天数和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等任务全面完成,县级及以上水源地水质优良率维持100%,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实现核与辐射环境安全零事故,按序时进度推进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咸宁多措并举“净蓝天”。充分发挥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作用,市县联动、部门协同,健全大气环境监管长效机制,推进实施《咸宁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围绕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实施204个大气污染治理项目,开展挥发性有机物全流程治理;加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推进大宗货物清洁运输;统筹治理扬尘、油烟、恶臭污染,严控秸秆焚烧,确保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提升。同时,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开展大气污染帮扶行动,融入武汉都市圈,进行跨区域协同防控。
在水环境治理上,咸宁系统施策“护碧水”。通过构建流域贯通治理体系,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强化重点流域和湖库整治,提升跨省、市、区域协同治理效能;持续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加强巡查监测;依托驻点科研力量,研究重点湖泊总磷超标问题,落实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和地方性法规,健全水环境治理长效机制。
在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咸宁严格管控“守净土”。统筹乡村生态振兴与人居环境整治,推广绿色种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成重点县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整治,做好化工企业腾退地块风险管控;常态化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评估,强化新污染物、重金属污染防控,提升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此外,咸宁还创新服务“优环境”,强化发展意识。通过优化重大项目环评服务,实施惠企政策,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深化“执法+服务”,落实轻微违法容错机制,减少入企检查频次;深化排污权管理改革,推动绿色金融发展,谋划储备绿色低碳项目,稳妥推进(EOD)项目实施,以高水平生态保护激活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长江云新闻记者 阴志维 通讯员 王美惠 程蒙 刘治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