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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模式 向长江35条通航支流延伸

长江云新闻  2025-01-10 21: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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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长江云新闻记者从长江海事局新闻发布会获悉,航行于长江干线(四川至安徽段)及35条支流通航水域的船舶已全面推行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治理模式,船舶防污染治理干支联动新格局逐渐形成。

近年来,为破解内河船舶污染难题,长江海事局推动实施船舶污染物“船—港—城”一体化治理,在全国首创“船上储存、交岸处置”的“零排放”模式。2024年,长江海事部门持续深化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治理模式,上线运行“洗舱系统”,有效防止了洗舱水偷排直排长江,补上了船舶水污染防治的最后一块短板。

据统计,2024年,长江海事辖区(四川至安徽段)出港船舶“铅封”率达99%,全年共接收船舶水污染物总量80余万吨,同比增长2.3%,船舶水污染物基本实现应交尽交,船舶偷排等涉污违法行为同比减少37%。

在长江干线全面实现船舶水污染物“零排放”的基础上,长江海事部门推进“零排放”模式向长江全流域延伸。积极推动船舶污染防治立法,牵头起草的《重庆市船舶污染防治条例》于1月1日正式实施,首次将“零排放”模式延伸至重庆市所有干支通航水域,为“零排放”治理模式提供法制保障。

同时,指导航运公司加快推进船舶受电设施建设,督促靠港船舶规范使用岸电,2024年,辖区船舶靠港使用岸电17万余艘次、310万余小时、3300万余千瓦时,同比增长115%、143%、142%,减少了碳排放近3万吨,辖区船舶岸电“应用尽用”率达98%,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凸显。

另外,积极引导新能源船舶健康有序发展,提升新能源船舶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长江航运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目前,长江干线(四川至安徽段)共上线营运新能源船舶有69艘,其中使用LNG燃料48艘、电动船19艘、甲醇燃料1艘、氢燃料1艘,在建新能源船舶达51艘。

(长江云新闻记者 许可 通讯员 陈利波 熊旗)

责任编辑 陶多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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