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强东给乡亲发红包是否缴税引热议,网友:春节红包也要缴税?
近日,“刘强东给自己小学老师每人发10万现金”的消息冲上了微博热搜,关于“老人和小学老师获刘强东1500万红包,要交个税吗”的讨论,也引发广泛关注。此外,也有网友问,过年收到的新春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刘强东的乡亲要交个税吗?
这几天,京东集团创始人刘强东的老家——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来龙镇光明村成为焦点,喜庆热闹的氛围在这里拉满。刘强东不仅为乡亲们送来了老年手机、电动自行车、助听器等暖心年货,还为大家送来了现金红包。
据报道,此次年货,光现金红包就发了1500万元,总金额超过了3000万元。刘强东的小学老师以及光明村60岁以上老人,当天已收到相应的红包。
那么,获得刘强东1500万元红包的小学老师和老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有律师认为,村民和老师的所得属于偶然所得,需要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而上海邦信阳(武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罗胜律师认为,获得刘强东1500万红包的小学老师和老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他表示,《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规定,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个人取得的所得,如果难以界定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如果个人取得是企业派发的网络现金红包,是需要按照偶然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而个人之间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刘强东此次以个人名义向村民和老师派发红包,受赠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罗胜律师说。
收到春节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税?
春节临近,不少网友也提出疑问,过年收到的新春红包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罗胜律师进一步解答,新春红包是否应该收税,取决于红包的性质和发放主体。个人之间发放的春节红包,如亲朋好友之间的互赠,一般不需要缴税。这类红包通常被视为赠予,而非收入,因此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所得范畴,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的春节红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个人取得企业派发的现金网络红包,应当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由派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然而,如果红包是非现金形式,例如消费券、代金券等,且用于购买该企业的商品或服务,那么这些红包被视为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折扣或折让,不需要征收个人所得税。
(长江云新闻记者 谢雅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