奋进中的湖北·化解不动产“登记难” | 潜江:厘清旧账 对“证”下药
化解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眼下,湖北正瞄准存量登记难题开展攻坚,打通购房人办证“最后一公里”。在潜江,问题楼盘化解办证率达85.7%,全省领先。来看潜江的探索。
在潜江东汽小区的不动产证发放现场,杜先生上十年的房子,终于办下来了不动产证,这让他格外兴奋。
潜江东汽小区业主杜荣建:“房产证就没办下来,所以像我们上学户口各方面都办不好,现在我拿到房产证心里肯定踏实了。”
不动产“登记难”,难的不是登记,而是历史的陈年旧账难以厘清。东汽小区2013年建成,由东方零配件公司以福利房性质分配给职工。当时,企业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如今,企业改制,房屋竣工验收迟迟无法进行,导致群众“有房无证”很多年。
潜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主任魏鸣:“项目资料全部都缺失,住户体量也比较大,126户,处理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是最难的一次。”
根源出在哪,就从哪改起。省自然资源厅出台《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指引》,在现有的法律、行政法规框架下,给予基层最大限度的政策支持。潜江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大胆尝试棚户区改造方式,政府兜底,破解责任主体缺失、追缴税费难等问题。
潜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主任魏鸣:“由自然资源部门出具规划核实,住更(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出具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解决了群众的税费问题。”
对于可查实责任主体的小区,潜江灵活运用证缴分离、票税分离等新政,对能立行立改的及时整改,协同法院,坚决追缴费用。
潜江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袁用斌:“土地出让金的问题,通过法院进行追缴,企业不存在的,追缴当时的法人,采取容缺的办法先办证,再来研究解决办法。”
秉承“群众无过错”即办证等原则,与税务、法院、房管等部门协同联办,按照项目现状,以出具文件及证明等方式,补齐办证所需材料。
潜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余书承:“自然资源部门、税务部门依照现状出具规划核实材料,依据他的购房合同的面积和房屋价款,来认定他的税收基数予以办证。”
(长江云新闻记者 杜瑞雪 罗浩洋 潜江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