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搬迁公告!别跑错了
今天(1月25日),长江云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民政局了解到,从1月29日起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搬迁至紫阳公园办公。
启用时间:
新址于2024年1月29日启动试运行对外办理婚姻登记业务,原址武昌区和平大道18号(积玉桥华润凤凰城小区西门口)仍提供登记业务至1月27日。
新址地址:
武昌区张之洞路222号紫阳公园内(临近公园北门),手机使用腾讯、百度、高德地图导航“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即可到达。
地铁:4号线、5号线复兴路站B出口出站直行300米;4号线首义路站A出口出站直行300米。
公交车:在“张之洞路首义路站”或“张之洞路复兴路站”下车,下车后按交通标识行走即可由紫阳公园北门入园到达婚姻登记处新址。
自驾:紫阳公园停车场位于公园南门(近津水路),紫阳公园南门、北门“泛悦汇”均有社会停车场。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周六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27-88938919
根据《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要求,武汉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跨省通办”事项。
一、哪些人可以在武昌区办结婚证?
只要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就可以在武昌区申请结婚登记。
双方都不是湖北省户籍的居民,至少一方拥有武汉市有效居住证;
一方或双方是湖北省户籍的居民(无需提供武汉居住证);
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武汉地区的现役军人。
二、婚姻登记处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有哪些?
1、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4、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5、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6、双方自愿结婚;
7、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8、当事人双方互相了解和知晓对方的身体健康状况;
9、当事人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证件原件。
三、办理结婚证应当提供哪些证件材料?
1、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另需提供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保管单位印章(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您声明的婚姻状况一致,不一致的请先到公安部门更改);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双方均非湖北省户籍的居民,需提供至少一方的武汉市有效居住证原件;
4、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5、现役军人需提供由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以及本人身份证、有效军人证件等证件原件。
(长江云新闻记者 刘庆志 通讯员 孙波 刘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