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风聚焦】移民补贴政策是这样的吗?
家住十堰市竹溪县新洲镇凡停村六组的叶显运一家,是今年上半年确定的潘口电站滑坡移民。作为新移民,还在按照2004年和2008年实行的潘口电站移民政策进行补偿,让这批新移民有些不理解。
凡停村有村民370多户。近几年里,因为潘口电站陆续移民迁走的已经有200多户。叶显运家里的房子在潘口电站水库蓄水位之上,因当地地形发生变化,经过地质人员勘测,他们家今年3月被确定为滑坡移民,家里的房屋需要另迁新址。然而了解移民政策的时候,发现补贴标准竟然跟2004年的标准一样,一平方米补贴资金只有四百八十几块钱,叶显运觉得不合理。
不仅补偿标准偏低,补偿的面积也缩水了。叶显运家房产证上120平米的房子,移民补偿公示出来的只有100平米。同时,2016年确定的新移民,房屋补贴按08年的来执行,是叶显运认为不合理的地方之一。除此以外,对于家里移民人口身份的认定,叶显运也心存疑问。他告诉记者,目前是以2004年实际登记人口为准,后增添的人口一律不算,没有任何移民补助,这个应该不合理。
新洲镇凡停村党支部书记吴忠全解释说,滑坡移民与正式移民的赔偿标准是一样的,那么移民人口身份认定的标准,滑坡移民与淹没区移民的标准是否一样呢?记者在竹溪县移民网上2009年3月18号发布的《潘口水电站竹溪县移民工作若干问题政策解答》里,找到一条:在淹没区内2004年登记后至实际动迁前,合法嫁入、出生的小孩、且在库区生产生活的人口认定为移民。对滑坡移民身份的认定则没有明确规定。
省移民局规划发展处副处长 陈志红
主持人 王可:从省里制定的统一政策来讲,究竟2004年动迁之前,合法纳入不管是婚嫁还是出生的小孩儿,都是移民人口这条政策。和村里所说的后添的人口一律不算,这两个说法,哪个是正确的呢?滑坡移民、淹没区移民,怎样区分,待遇是否有区别?
陈志红:补涨是按照原定人口补涨,这个是正确的。我们湖北省移民涉及到:三峡南水北调、堤防水库、三峡南水北调,滑坡有相关的、具体的界定。但是堤防水库的滑坡移民,我们一般来说谁影响,谁负责。可能是蓄水引起的,可能地址灾害引起的,那么它的具体补偿的标准也有不同界定。据我了解,潘口电站他们已经把滑坡这一部分人口,作为移民来对待了,他们滑坡移民标准补偿标准和潘口电站移民搬迁补偿标准应该一致的。
主持人 王可:另外呢,叶先生还提到了两个问题,房屋补贴补偿标准的问题。他说,08年补偿标准,在2016继续试用,不太适用,有没有考虑这两年物价上涨,浮动的因素。
陈志红:关于叶先生的搬迁的情况,可能有比较特殊的一各方面,这个需要我们事后了解。但是从潘口电站来讲,搬迁补偿标准一直都是这样的,无任何变化。
主持人 王可:那么叶先生所反映出现的房产证的面积核实问题,他的房产证是120平方米的房子,但是移民补偿公示出来的只有100平,那么移民房产补贴面积的标准是不是以房产证为准?还是以其他什么为标准呢?
陈志红:我们以实物指标,调查核实为标准,作为我们规划实施的标准。实物指标调查是多少,就是多少。
省移民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荣以红
荣以红:房产证有两种情况,一个就是实物指标调查之前,就有了房产证。那么实物指标调查的时候,肯定会采纳它这个数据。如果他的房产证是实物调查之后,那么县里面就会按照实物指标调查的情况来。第二个,潘口水电站是地方的水电,省以及移民机构就是政策、工作上的指导,具体的实施在于县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主体,那么县级人民政府项目上马的时候,和业主签订协议,在实施搬迁的过程中,他们会严格的执行政策。如果确实确认了这个诉求人是移民的话,我们也会督促地方政府,严格执行移民政策。
主持人 王可:叶先生反应的这个问题,应该如何来进行督办呢?
荣以红:我们线后马上联系规划发展处和信访部门,规划发展处是指导地方水电,信访处是接受和处理全省移民信访工作的。把这两个处组成一个工作组,同当地政府移民部门,深入到村组,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并且与诉求本人见面。我们一定严格执行移民政策,按照政策来。
湖北之声特约评论员 冯桂林
刚才谈到叶先生的家庭的具体情况,有两个需要注意:他的移民身份和正式移民是一样的,这应该是非常明确的。他之所以要搬迁,是因为滑坡要发生,之所以发生滑坡,是因为要搞水利工程。如果没水利工程,滑坡就不会出现,搬迁也不会出现。这个概念,应该是毫无疑问。刚刚荣总讲到的,我们处理任何事情原则应该是实事求是,已经过时的标准,我们省移民局,应该有权限加以调研和调整,事隔8年,变化都挺大的。这样一个情况,咱们怎么去维护移民利益,我们应该在这个问题上有新的举措,执行过时的标准本身,这个是说不过去的。不考虑移民本身所受的损失,这个事情也是说不过去的。我们应该充分尊重移民的利益,维护移民的权益,希望在这个方面要加大实施和执行力度。
来源:湖北党风政风热线
(责任编辑 吴晓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