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住宅加装电梯将有新变化!
2023-03-11 12:54:07
记者日前从咸宁市住建局获悉,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重新修订,修订版方案正在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和建议。
修订版方案有诸多变化,在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责任分工、资金筹集、实施程序等多方面都做出调整,比之前的方案更详细、更完善。
据了解,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完善我市城区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提高居民生活品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城区实际,2020年10月制定了《咸宁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试行)》。为积极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完善既有住宅使用功能,从去年开始,咸宁市对此方案不断进行调整、修订。
修订版方案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
即:中心城区永安、浮山、温泉三个办事处范围内,已建成投入使用、具有合法权属证明、未列入房屋征收计划、未被鉴定为危房且未设电梯的四层及四层以上(不含地下室)的非单一产权住宅,加装电梯时适用本方案。
修订版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
改为市住建局牵头负责市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政策制定、业务指导、统筹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咸安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加装电梯的初步审查及联合审查,并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履行安全提醒、技术指导职责。
修订版方案进一步明确实施程序
修订版方案中要求,实施主体就加装电梯初步方案,要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意见。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要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要同意。
修订版方案公开征求意见本月25日结束。下一步,市住建局将根据社会各界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适时发布实施。
(来源:咸宁新闻网 责任编辑 张煜)
责任编辑 张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