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茅箭区市场监管局: 以“智”取胜 智慧监管赋能高质量发展
记者1月10日获悉,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强化智慧监管 压实“三个责任”工作综合试点方案》要求,十堰茅箭区从2022年9月开始启动推进智慧监管试点工作,出“实招”、用“实劲”、收“实效”,有效推进精准监管、有效监管、智慧监管、公正监管,以智慧监管筑牢高质量发展“生命线”。
赋能于智,聚焦精准定位“坐标点”
进行上下联动,省、市、区、所四级市场监管部门及区委区政府分别成立专班,明确专人,建立联动机制,一体统筹推进。目标引领,通过运用发挥“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功能,压实市场主体、属地管理、部门监管“三个责任”,充分运用智慧监管平台企业端、监管端、公众端“三个终端”,实现投诉举报、监管频次、安全事故的“三个下降”目标,为全面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探索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精细部署,建立健全周例会制度和考核制度,区分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每周进行工作进程调度,查缺补漏,复盘提升;并将智慧监管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营造上下齐心、全员参与的工作氛围,确保按照时间节点不折不扣完成任务。
汇力于智,聚势推广运用“着力点”
开展高密度培训,湖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驻点茅箭,对监管干部、食品经营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等开展“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使用全方位培训,详细讲解演示企业基本信息填报、食品安全信息上传、统计分析等功能模块,引导企业想用、会用、用好平台。全覆盖摸排,监管干部送训上门,逐户对不方便参加培训的经营户开展培训,手把手指导经营者运用平台履行法定责任并完成安全管理、风险评价、隐患自查、年度培训等工作,全面筑牢智慧监管基石。多维度宣传,联合培训专家编写系统使用指南,拍摄录制平台使用视频,通过新媒体传播、集中宣讲、上门宣传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社会公众积极使用“湖北智慧市场监管”平台,推广智慧监管理念,加强监督共治。
得惠于智,聚力主体责任“中心点”
实行分级监管,出台《茅箭区落实市场主体责任管理办法》,根据智慧监管平台使用情况,将市场主体分为A、B、C、D四个等级,实行动态监管,对主体责任履责较好、系统运用到位的,实行远程监管,降低“双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频次。加强激励措施,探索将智慧监管与信用体系、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守重”企业评选等相结合,强化结果运用,让市场主体变被动为主动,主动转变、主动支持、主动参与。细化责任清单,分类梳理食品、重要工业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和特种设备使用主体的法定责任,列出责任清单,让相关市场主体知责明责尽责守责;同时按照经营者规模大小对平台运用实行分级分类管理,降低经营主体负担,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更优营商环境,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智慧监管新格局。
(长江云记者 龚晓艺 通讯员 邱玥 马继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