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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卖房人去世 房屋过户陷僵局

  2022-12-05 17: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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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民荣女士在买房后还未办过户,卖家就突然去世了,没有法定继承人能配合完成过户,荣女士该怎么办呢?在向法院起诉后,法院指定了民政局为遗产管理人,这也是《民法典》实施后武汉市首例指定遗产管理人案件,来看看。

2018年11月,荣女士与郭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郭先生将名下的一套房屋转让给荣女士。由于当时房屋尚未办理不动产权登记,双方在合同里约定,郭先生在办理不动产权证起一个月内,应当通知荣女士并协助办理过户。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人民法庭 四级法官 唐磊:2021年,房屋可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了。然而此时郭先生由于身体不适,并没有通知荣女士,不久后,他突发疾病去世了。于是,荣女士希望郭先生的继承人能够配合完成过户。但是四处打听后,发现郭先生没有法定继承人。

随着社会老龄化,当出现无法定继承人的情形时,围绕遗产的保管、债务清偿和分配等产生的法律关系日益复杂。而民法典实施后,新设的遗产管理人制度,也为荣女士遇到的这类情况,提供了解决办法.

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人民法庭 四级法官 唐磊:举个例子,张三找李四借了钱,但是张三去世了,没有继承人……民法典中遗产管理制度可以有效的维护遗产价值和遗产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在荣女士起诉后,我们多次专门前往了户政部门、派出所和民政局调查了解郭先生的婚育、亲属情况,没有查询到他还有其他继承人的具体信息。为保障郭先生的遗产得到妥善处理,依据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管理人的有关规定。判决指定硚口区民政局为郭先生的遗产管理人。

同时,法院还明确了民政局担任郭先生遗产管理人后的职责,包括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按照遗嘱或法律规定分割遗产等行为。

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人民法庭 四级法官 唐磊:本案是武汉地区首起涉及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的案件,那么下一步,荣女士将另案向法院起诉,请求民政局配合完成房屋的过户手续。民法典中遗产管理制度一方面在于解决没有继承人等情况下普遍存在的遗产管理主体不明、诉讼主体缺失等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加强对遗产债权人的权利保护,对于实现妥善处置无人继承的遗产具有十分重要的法律意义。

(来源:经视直播 记者:孙悦 王中豪 通讯员: 东成 责任编辑:王千)

责任编辑 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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