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旺盛的市场需求导致矿产资源价格不断上涨,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日益猖獗。2019至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对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犯罪案件批准逮捕8210件15253人,起诉10561件25649人。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4件依法惩治盗采矿产资源犯罪典型案例,包括3件严重破坏矿产资源从严惩处的案例、1件经核实系工程附随采挖的行政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作不起诉的案例。
据介绍,在近年来全国砂石价格上涨的背景下,非法盗采江砂、海砂犯罪抬头。目前,非法采砂已由早期的“散兵游勇”“单兵作战”逐渐发展成财力雄厚的团伙作案,并且分工明确,形成了非法盗采、水上偷运、岸上分销的黑色产业一条龙。无序、过度采砂不仅影响水生生物的栖息繁殖,也打破了水域内的生态平衡,造成水环境恶化,同时还会改变河床地貌地形,影响通航能力和通航安全,威胁防洪安全。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表示,矿产资源是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不仅破坏国家矿产资源及其管理秩序,也极易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引发地质灾害、安全事故。下一步,检察机关要深入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保持对盗采矿产资源犯罪从严惩治力度。对于重大案件采取指定管辖、提级侦办、异地交办等方式,依法严惩“砂霸”“矿霸”,形成打击合力。
(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责任编辑 谢宝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