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见交警就猛喝水、逃跑,都是酒驾心虚给闹的
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有个别驾驶员却依然心存侥幸、明知故犯。近日,武汉洪山交警查获多起酒驾违法,部分酒驾司机看到交警就心虚,有人猛喝水,有人弃车逃跑,结果都逃不脱交警的查处,最终为自己的“任性”买单。
3月15日晚,洪山区交通大队南湖中队中队长付敬忠带队在杨泗港高架下丁字桥南路处设卡查缉酒驾违法。21时许,一辆银灰色小轿车在距离检查点约80米处突然停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正当交警准备上前对其进行检查,车辆驾驶员及车内乘客共计四人见势不妙,迅速下车拔腿就跑。付敬忠见状,立即组织警力进行围追堵截,并成功将四人截停。“我不跑了……我认了!”面对紧追不舍的民警,驾驶员舒某气喘吁吁地求饶道。经检测,舒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3mg/100ml,达到酒后驾驶标准。据舒某交代,当晚自己和朋友聚餐席间喝了一小杯白酒,驾车路上看到交警查车担心被罚,于是和朋友们一起弃车逃跑。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舒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3月16日18时许,正值晚高峰时段,洪山区交通大队快骑机动队队员彭奔在武珞路执勤时,发现一辆东风雪铁龙牌小轿车无视禁止标示逆行掉头,于是立即上前制止,并要求驾驶员靠边停车,出示相关证件接受检查。检查中,交警发现驾驶员甘某神情紧张,拿着随身携带的茶杯不停喝水,行为举止十分异常,遂要求其下车配合检查。甘某刚下车,交警便闻到了一股淡淡的酒味,根据经验判断,怀疑其涉嫌酒驾,于是立即通过警用电台呼叫支援。五分钟后,夜班民警王溯赶到现场,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6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后经民警询问得知,驾驶员甘某当天中午吃饭时喝了不少酒,下午驾车从新洲区家中出发,准备前往卓刀泉附近见朋友。甘某想着白天交警不会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途中为抄近路逆行掉头被交警拦下后,心里十分慌张,企图靠喝水稀释体内的酒精含量,没想到最终还是被交警识破。随后,民警依法对甘某酒后驾驶机动车、逆行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洪山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不仅仅是一条口号,更是行车安全的保障, 切莫抱着侥幸心理酒后驾车,应自觉遵守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通讯员:崔彦伟 黄一燕 尤巧玲 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