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航公安武汉分局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首轮同步巡查执法行动
8月10日上午9时,记者乘坐长江巡警0712,跟随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洪湖派出所、洪湖渔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巡查组来到洪湖石码头至赤壁太平口水域,对非法捕捞行为进行了首次联合巡查。

当巡逻艇开到被长江水淹没的大堤岸边滩涂附近防护林时,突然发现有几个可疑的矿泉水瓶,随水流上下左右起伏摇摆不流动,执法人员用竹竿在其周围捞探,发现其连接着一细尼龙绳,在发现瓶系尼龙绳时,执法人员更觉可疑,凭经验断定尼龙绳另一端一定绑缠丝网或地笼网。于是,执法人员将矿泉水瓶捞起并沿着系矿泉水瓶的尼龙绳进行收拉,由于岸边水位下退,堆积了很多垃圾,执法人员几番拽扯,才拉出一丝半长网,无奈,丝网被垃圾缠绕住无法再动弹,执法人员只能用刀割破了网,这才顺利收上来。由于船舶航行水位受限,执法人员一边试探着水深,一边慢慢穿过防护林,最终,将停在防护林里的两艘渔船予以扣押。

这是发生在长江流域非法捕捞高发水域首轮同步巡查执法行动中的一幕。眼下正是禁渔期,明知禁止捕捞,却还是有一些不法分子知法犯法!为了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长江非法捕捞行为,保护“母亲”安宁,公安部联合农业农村部统一部署,从今日起至24日,开展为期半个月的同步巡查执法行动,此次行动表明了各职能部门扎实做好禁捕退捕工作的坚定决心。
今日,长航公安局武汉分局联合洪湖、嘉鱼、汉南等地方渔政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执法船艇6艘,在重点水域开展了首轮同步巡查执法行动,协助渔政部门收缴渔船2艘,丝网2副。
在此长航公安提醒: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请大家严格遵守禁渔期相关法律法规,共同保护长江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禁渔期间,非法捕捞不能做!违法必究!
(湖北电视综合频道 通讯员:周慧菁 许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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