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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江岸交警强势开展“平安荆楚行动”严查各类酒后违法

综合频道  2020-04-24 18:4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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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复工复产以来,路面交通流量逐步恢复,市民出行逐渐增多。为了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稳定,武汉市公安局江岸区交通大队按照“平安荆楚行动”要求,在全区范围内无死角、不间断严查各类交通违法。针对酒驾、醉驾等突出违法行为,实施露头就打“零容忍”。自3月25日以来,共整治各类酒后违法26起,其中酒后驾驶机动车12起,醉酒驾驶机动车14起,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1起。

▪回家路上醉意来袭,三环线路边停车睡觉被抓现行!

4月24日上午,江岸区交通的大队五中队民警李德欣、谭俊按照大队巡逻防控工作要求,在辖区平安铺往三金潭立交方向巡逻。上午8时50分许,民警巡逻至三环线岱家山高架桥上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鄂A5Q0**的白色轿车停在路边,没有开启警示灯,也没有放置警示标志,影响通行安全。民警上前检查,发现一位男性驾驶员竟然正在驾驶室内酣睡!民警遂敲打车窗唤醒驾驶人。盘查询问过程中,该名驾驶人满口酒气,打开车门,车内酒气更是扑面而来。驾驶人杨某自述4月23日晚上在汉口北与朋友吃饭,喝了酒。凌晨四点钟开车回家经过此处时,自觉醉意来袭,无法继续驾驶,遂将车停至路边小憩,可谁知竟睡到了第二天上午。民警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07mg/100mg,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该车已被扣至大队停车场,驾驶人杨某已被带至醉驾中心接受进一步检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酒足饭饱逛街买车,刚到手不到半小时因酒驾被扣!

4月23日下午14时30分,江岸区交通大队五中队机动班民、辅警在后湖大道汉口城市广场开展电动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宣传活动和违法整治工作。15时20分许,辅警夏英杰见前方一辆无号牌白色两轮电动自行车沿后湖大道南侧机动车道驶来。民警示意其停车上前核查证件,发现电动车驾驶人郗某身上明显有酒气。经了解,郗某为了上下班方便,准备今天购入一辆电动自行车作为平时代步使用。当天中午,郗某与朋友一起共进午饭。席间饮用了一杯白酒,一听啤酒。酒足饭饱后来到万国市场,现场购买了一辆赛箭牌电动自行车。可谁知,刚骑上新买的电动车正准备回家,竟在回家的路上被民警抓了正着!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酒精含量为73mg/100ml。根据《武汉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相关规定,江岸交警对郗某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以及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违法行为处以扣留车辆、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

江岸交警提醒您,酒精对人的神经系统有麻痹作用,饮入后对驾驶人的判断能力、应急反应能力、视力等都会有较大影响,形成交通安全隐患。因此,不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驾驶电动自行车,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请勿酒后驾驶!


责任编辑 湖北综合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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