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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

“穷庙”里走出的“富方丈”——原巴东县委副书记薛昌斗受贿实录

长江云  2017-03-01 19: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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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地处鄂西,总人口约50万,贫困人口仍有17万,极端贫困户连最基本的生存都成问题。可就在这样一个国家级贫困县里,却出了一个大贪官薛昌斗!2014年11月,他从县委副书记任上调任恩施州水利水产局副局长。一时间,他在巴东坊间被指——“穷庙”里走出的“富方丈”。

薛昌斗(资料图片)

经恩施州宣恩县检察院提起公诉,2017年2月13日,备受该州巴东县干部群众关注的州水利水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薛昌斗受贿一案,终于尘埃落定。经宣恩县法院开庭审理,认定薛昌斗受贿人民币130.7万元、欧元0.5万元、港币0.5万元及价值人民币2.4533万元“尼康”相机和镜头各一个,数额巨大,遂以受贿罪作出了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的一审判决。

一个在州府“做官”的领导干部,为何引起一个小县干部群众的高度关注?透过长达25页的判决书,笔者发现薛昌斗的贪腐问题不在恩施州水利水产局副局长任上,而是在他任巴东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县委办公室主任、县政府副县长、常务副县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期间。

判决书显示,今年54岁的薛昌斗,2003年至2014年10月在巴东任职期间,利用主管产业发展、招商引资、工程建设项目等职务便利大肆敛财,其贪心之重、胆量之大为建国以来巴东罕见。

一次敢收商界“大佬”20万

据湖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已判刑)供述和其他证据证实,2010年农历腊月,公司为扩建征地、实施技改工程,“获得薛书记(薛昌斗)在征地、资金方面的支持”,号称巴东商界“大佬”的该公司老板王某,在首次给薛昌斗送现金5万元“探路”成功后,又分别于2011年农历腊月、2012年5月先后两次给薛昌斗送现金20万元、5万元。薛昌斗则为其公司在征地、安排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拨付产业发展基金等方面提供帮助。

据分类统计,从2008年夏天起至2013年8月, 薛昌斗先后12次收受县域7家企业老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6.5万元,为这些公司在征地、分配企业调度资金和产业发展基金上给予关照。

一次敢受工程老板购房定金20万

2012年11月、2014年10月22日,薛昌斗先后两次收受巴东县某公司老板程某所送港币0.5万元、人民币20万元。据程某和其他证人证实,0.5万元港币是陪同薛昌斗到澳门“考察”给的,另20万元人民币是陪同薛昌斗在恩施州城购买房子时,“替薛书记支付的购房定金”。此后,薛昌斗为该公司在承建工程、贷款等方面提供了帮助。

据分类统计,2003年春节至2012年农历腊月,薛昌斗先后14次收受7家公司工程老板送的现金共计人民币37万元、港币0.5万元,为其承建工程及拨付工程款、向银行贷款给予关照和提供帮助。

一次敢拿引资企业20万

据巴东县某公司老板陈某供述和其他证据证实,2011年中秋节,该公司为成功与县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协议,老板陈某给薛昌斗送现金10万元;时至2014年5月两年多过去了,公司与县政府签订的招商引资协议一直未“落地”,为尽早拿到铁矿开发权,该公司老板陈某再次给薛昌斗送现金20万元。薛昌斗“笑纳”后,为其公司在铁矿开发、采矿许可及道路建设等方面提供帮助,终于使招商引资协议落了地。

据分类统计,2008年8月至2013年12月,薛昌斗利用职务便利,先后17次收受巴东县域8家企业贿赂共计人民币47.6万元、欧元0.5万元,为他人公司扩征土地、变更土地性质、拓展业务等方面提供帮助。

另据判决书,在2010年农历腊月至2014年2月, 薛昌斗还先后13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9.6万元、价值人民币2.4533万元尼康相机和镜头各一个,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工作调动、子女入学、承建工程出现问题免予追责、公司改革后资产处理及房地产开发协调提供帮助。

2016年11月11日,宣恩县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薛昌斗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薛昌斗有立功、坦白、积极退赃等量刑情节,法院遂从轻作出前述判决。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告诫,“领导干部严格自律,要注重防范被利益集团‘围猎’”。纵观该案,薛昌斗在2003年春节至2014年10月近11年时间里,先后56次收受28个单位和个人贿赂,其中企业25个,占了89.35%,个人仅3名,可谓是被利益集团“围猎”撂倒的典型代表。

 

来源 | 湖北省检察院官网 

主编 | 章强 王思思

(见习编辑 刘小笛)

责任编辑 刘小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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