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OK镜”被当垃圾扔,酒店仅赔200元:公共区域的东西,丢了该谁担责?
7月22日,市民蒋女士向长江云新闻热线(027-87122222)反映,自己入住孝感方特熊出没酒店时,价值近万元的定制角膜塑形镜(OK镜)放置在酒店公共区域台面,被保洁误当垃圾清运,无法找回。酒店仅提出200元的人文关怀补偿,双方就责任划分、赔付金额分歧巨大,无法达成一致。
消费者将OK镜遗忘在公共区域 酒店清扫疏忽致贵重物品遗失
据蒋女士回忆,7月21日上午11点,她携家人入住酒店后,为照看小孩,不小心将OK镜遗忘在客房外公共景观窗台台面。4小时后,待她返回酒店大厅准备取用时发现物品不见。调取监控后发现,清扫人员清理公共区域时,误将装有OK镜的收纳盒打包统一清运;事后酒店全域搜寻,也未能找回。

被丢弃的角膜塑形镜同款外形

物品放置该区域,被保洁员清理
蒋女士称,这套OK镜为量身定制视力矫正器具,采购总价1万元。蒋女士认为,虽然自身存在疏漏,但酒店作为经营性住宿场所,对店内公共区域负有管理、看护义务。OK镜收纳盒外观完整,并不像废弃物,保洁开展清扫作业时,应当区分旅客遗留私人物品与生活垃圾,此次物品丢失,酒店理应承担对应财物损失赔偿。

蒋女士向记者展示OK镜的购买价格
酒店:物品无贵重标识,顾客未妥善寄存,200元为善意补偿,无全额赔付义务
针对蒋女士的赔偿诉求,酒店方提出两点核心抗辩理由:一是OK镜收纳盒仅为普通小型塑料容器,无贵重物品标识,外观难以辨识为价值近万元的专业医疗器具,保洁人员客观上无法分辨其高昂价值;二是酒店客房内、前台均设置贵重物品寄存提示,高价值私人物品理应交由前台专人保管,蒋女士自行将贵重器具放置无专人看管的开放式公共区域,自身存在保管不当的重大过失。
考虑到顾客物品在酒店丢失,酒店方给出200元人文关怀补偿方案,并表示,该方案不代表承认全部过错。
律师释法:酒店负有法定财物保障义务,消费者放置公共区域亦存在过失
记者咨询了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高伟晓。他认为,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第八条,旅馆对旅客遗留物品负有妥善保管、招领的强制义务,该条款覆盖客房、酒店公共区域等所有旅客合法放置物品的场地,酒店不能以员工无法辨识物品价值为由,随意丢弃旅客私人物品。同时《民法典》明确,经营性场所经营者未尽财产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财物受损,需承担侵权责任,酒店单纯以“200元关怀补偿”替代法定赔偿,缺乏法律支撑。
同时,蒋女士将价值近万元的精密定制器具放置在无专人值守、人员流动频繁的开放式公共区域,未主动交由前台寄存,未尽到普通人对贵重物品的审慎保管义务,自身需要承担部分损失责任。
他建议,消费者可保留OK镜采购订单、支付凭证、酒店监控记录等证据,通过12345热线申请行政调解;调解无果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会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划分酒店与消费者各自承担的赔偿比例,而非简单判定某一方全额担责。
目前,蒋女士与酒店方仍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长江云新闻将持续跟进。
(长江云新闻记者 关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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