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今日正式实施 千年青铜文脉迈入法治化保护新阶段
今天(6月13日),《荆门市苏家垄遗址保护条例》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苏家垄遗址保护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新阶段。这部立足遗址独特区位与资源特点的地方性法规,为守护西周至春秋时期曾国核心城邑与青铜冶炼中心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苏家垄遗址坐落于京山市坪坝镇,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出土曾侯仲子斿父壶等大批珍贵青铜文物,是实证“金道锡行”、揭秘曾楚历史文化的核心遗存,更是印证中华文明多元一体发展格局的重要实物载体。然而,遗址保护长期面临跨区域“飞地”管理、原住民生产生活与文物保护矛盾、部门权责分散、资金保障不足等现实难题,亟需立法破局。


为破解管护痛点,荆门市统筹市、京山两级力量组建立法专班,先后赴良渚、三星堆等知名考古遗址学习立法经验,联合高校、文博院所开展多轮调研论证,历经草案编制、意见征集、专家评审等法定程序,历时一年多完成起草审议全流程。2026年3月31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该条例,定于今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在省内同类文物保护法规中实现多项制度创新:一是厘清市、京山、乡镇三级政府及文旅、自然资源、公安等多部门法定职责,划定遗址六大片区法定保护边界,构建全域管护体系;二是坚持不搞全域搬迁,细化保护区内禁止性行为清单与分级处罚标准,平衡原住民生产生活需求与遗址本体安全;三是推动跨区域协同保护法定化,将京山与安陆、郑家河水库管理单位的联防巡查、联合执法写入法条,破解跨地域管护壁垒;四是创新活化利用机制,增设文物知识产权保护、文创产业开发、文旅融合发展等内容,依托曾楚青铜文化IP推动研学项目落地;五是健全长效保障制度,将法定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设置褒扬激励条款,鼓励群众通过志愿巡护、土地合作等形式参与保护。
条例实施首日,京山市同步启动条例普法宣讲,面向干部群众开展文物保护法治教育。下一步,当地将深度挖掘曾随青铜历史文化内涵,串联大洪山片区文旅资源,推动文物保护、文旅产业发展、和美乡村建设有机融合,实现遗产有效保护、文旅高效利用、群众共建共享的多方共赢局面,让千年曾国文脉在法治护航下薪火相传、绽放时代光彩。
(长江云新闻记者 毕然 京山台 编审 王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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