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狗,不能在武汉养!《武汉市禁养犬名录》施行
2026年5月28日,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武汉市禁养犬名录》(武公规〔2026〕2号,以下简称《名录》)正式施行,有效期5年。
关于发布武汉市禁养犬名录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养犬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依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现对武汉市禁养犬标准和名录确定如下:
一、成年体高(站立时肩部最高点至地面距离)超过61厘米的大型犬只。
二、以下4类35个品种的犬只:
1.下列獒犬及具有其血统的杂交犬只:所有种类的獒犬,罗威纳犬、阿根廷杜高犬(阿根廷獒)、巴西菲勒犬、西班牙加纳利犬、卡斯罗(凯因克尔索犬)、马士提夫(英国獒犬)、圣伯纳犬(阿尔卑斯山獒)、匈牙利可蒙犬(墩布狗)、土耳其坎高犬、中亚牧羊犬、韩国杜莎犬。
2.下列狼犬及具有其血统的杂交犬只:德国牧羊犬、捷克狼犬、法国狼犬、荷兰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马犬(比利时马里努阿犬)、昆明狼犬。
3.下列斗牛犬及具有其血统的杂交犬只:比特犬(美国比特斗牛梗)、美国斯塔福犬、美国恶霸犬、美国斗牛犬、西班牙斗牛犬、拳师犬、日本土佐犬。
4.其他具有潜在风险的犬种及具有其血统的杂交犬只:日本秋田犬、阿富汗猎犬(喀布尔犬)、川东猎犬、威玛猎犬(德国魏玛犬)、灵缇(格力犬、格雷伊犬)、大白熊犬(比利牛斯山犬)、德国杜宾犬、牛头梗、英国斯塔福郡斗牛梗。
本通告自2026年5月28日起施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如有调整则重新向社会公布。
武汉市公安局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28日
详情解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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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名录》何时生效、有效期多久?
本《名录》通告自2026年5月28日公布之日起正式施行,文件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内,全市养犬管理严格按照本次公布的禁养标准、犬只品种执行,后续如有政策调整,将由官方统一向社会公示更新,市民请以最新官方通告为准。
武汉当前禁养犬只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本次禁养判定实行“体型标准+品种名录”双重管控,满足任一条件即属于全市全域禁养范畴,无区域例外。
体型超标禁养:成年犬站立时,肩部最高点至地面体高超过61厘米的大型犬只,一律禁止饲养;
品种名录禁养:明确4大类共35个高危犬种,及所有含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只,全域禁止饲养、交易、繁殖。
新版《名录》明确的35种禁养犬具体包含哪些?
本次禁养犬只分为四大类别,覆盖烈性犬、攻击性大型犬,具体品种如下:
獒犬类(11种):所有品类獒犬、罗威纳犬、阿根廷杜高犬、巴西菲勒犬、西班牙加纳利犬、卡斯罗犬、马士提夫犬、圣伯纳犬、匈牙利可蒙犬、土耳其坎高犬、中亚牧羊犬、韩国杜莎犬;
狼犬类(7种):德国牧羊犬、捷克狼犬、法国狼犬、荷兰牧羊犬、比利时牧羊犬、马犬(比利时马里努阿犬)、昆明狼犬;
斗牛犬类(7种):比特犬(美国比特斗牛梗)、美国斯塔福犬、美国恶霸犬、美国斗牛犬、西班牙斗牛犬、拳师犬、日本土佐犬;
其他高危犬类(10种):日本秋田犬、阿富汗猎犬、川东猎犬、威玛猎犬、灵缇、大白熊犬、德国杜宾犬、牛头梗、英国斯塔福郡斗牛梗。
特别提醒:所有含有上述犬种血统的杂交犬,均纳入禁养范围。
禁养犬管理是否区分城区、农村,有无管理盲区?
本次禁养规定为全市全域适用,无城乡、区域豁免。武汉市行政辖区内所有区域,包括中心城区、新城区、乡村区域、开发区、功能区,一律禁止饲养、出售、繁殖《名录》内禁养犬,彻底消除养犬管理盲区。
工作犬、特种犬是否可以豁免禁养规定?
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及本次新规,仅导盲犬、助残犬可依法豁免,不受禁养名录、体型标准限制,保障特殊群体合法出行权益。
公安警用犬、搜救犬等公务、工作用途犬只,由主管单位统一规范管理,个人饲养无任何豁免权限。
新规实施前,家里已经饲养禁养犬该如何处理?
本着便民稳妥、柔性治理的原则,针对新规实施前已饲养的存量禁养犬,鼓励市民主动、妥善处置:市民可通过转让、送检等合法方式,及时清理存量禁养犬。
公安机关将通过常态化宣传、上门劝导引导市民主动整改,全力化解养犬安全隐患,维护邻里和谐。
个人能否饲养、买卖、繁殖禁养犬?
本市全域全面禁止所有个人及商户相关行为。全市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饲养、交易、售卖、繁殖禁养名录犬只。各类宠物门店、繁育机构、电商平台需严格自查自纠,严禁违规从事禁养犬只经营活动。
饲养禁养犬拒不整改,将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个人违规饲养禁养烈性犬、大型犬,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依法没收违规犬只,并处行政拘留或者罚款。
若饲养禁养犬只发生伤人、扰民、滋事等情形,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饲养人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哪些公共区域绝对禁止携犬进入,禁养犬是否适用?
依据养犬管理相关规定,无论普通犬只还是禁养犬只,一律禁止进入机关办公区、各级医院、学校、托育机构、幼儿园的教学区及宿舍区、单位集体宿舍区等重点公共区域。同时倡导市民文明养犬,自觉规避人群密集公共场所,杜绝扰民、伤人风险。
发现违规饲养、售卖禁养犬行为,如何举报反馈?
广大市民可积极参与共治监督,发现违规饲养禁养犬、违规售卖交易禁养犬、犬只扰民伤人、遛犬不牵绳等违法违规行为,可通过110报警热线、属地派出所值班电话等正规渠道举报。
公安机关将接诉即办、依法核查处置,从严整治违规养犬行为。
(来源 湖北发布 平安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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