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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正式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

长江云新闻  2026-04-25 19: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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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云新闻记者从财政部网站了解到,财政部网站近日发布《关于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称经国务院同意,湖北省、河北省、江西省、重庆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4月17日)起执行。这意味着,目前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的省份扩围至14个,除了上述新纳入的4省市外,还包括2024年底首批10个试点省份,即广东(含深圳)、江苏、山东(含青岛)、四川、浙江(含宁波)、北京、上海、福建(含厦门)、湖南、安徽。

据了解,此次我国扩大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省份范围,目的是进一步提高专项债发行效率。与未纳入这一试点省份相比,“自审自发”试点省份可以自主决定专项债项目,无需再经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因此地方可以更好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来决定发债项目,提升发债效率。

(长江云新闻记者 祝如月)

责任编辑 严泉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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