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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一点通 | 外贸人速存!出口退税政策调整,做错当心退税变补税

长江云新闻  2026-04-17 10: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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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政策向来是企业关注的焦点。2026年,出口退税政策迎来新一轮完善调整,外贸企业会享受到更多便利,同时也面临新的合规挑战。

外贸企业做错哪些动作,可能会让退税变成补税?本期《税务一点通》,邀请湖北省税务局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局工作人员查海洋为您拉直“小问号”。

今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出口退(免)税相关规范性文件,在出口退(免)税申报、备案单证等多个方面进行了重要优化与调整。

请注意!三个关键时间节点——36个月、次年4月30日和10年,将直接影响企业的退税办理。先来讲讲新增的“36个月”,它对应的是申报期限调整。

“具体来讲,企业应该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起到第二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出口退税和出口免税;纳税人如果没有在上述期限内申报的,可以在第二年4月30日后至报关出口之日起的36个月内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申报。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超过36个月申报期限仍未申报的,将视同内销征税。”

划重点!2026年1月1日后出口的货物,退税申报期限从原来的超过次年4月30日后仍可申报,无具体时间限制,调整为出口次年4月30日前完成,错过这一期限的,还有在自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各纳税申报期补报。要是连这个期限也错过,就要直接视同内销补税了!

再来看“次年4月30日”这一时间节点,它对应的是收汇截止日期:对已经申报的出口退税业务,需要在出口后次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收汇。未按期收汇又不符合视同收汇条件的,需要退回已退税款。

“拖延症”该治就得治,“马大哈”也要当心。因为,备案单证保管期限延长到了10年,万一资料缺失,后果很严重。

“纳税人的出口退税备案单证的保管期限,由过去的5年调整为10年,纳税人应当在申报出口退税后15日内,将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备查。这里的15日是指15个自然日,不是指15个工作日。

不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的出口货物就不能办理出口退税了,需要适用出口免税政策。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把备案单证留存好、保管好。”

政策引导企业合规经营的同时,也简并优化了出口退(免)税办理方式,让出口企业退税办理更方便。“税晓通”告诉我,依托大数据和新技术,出口退(免)税证明全面电子化已经成为现实。

“过去已经有6类出口退税方面的证明实现了电子化开具,在此基础上,从2026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把《出口货物已补税/未退税证明》等3类证明纳入电子化开具范围。这样的话,9类证明已经全部实现了电子化开具,方便纳税人‘足不出户’开具电子证明。”

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注意到了,近期我国对电池产品的出口退税率作出了调整。“税晓通”提醒,请大家紧盯时间节点,及时享受政策红利。

“从2026年4月1日至12月31日,电池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由9%下调到6%;2027年1月1日起,电池产品就直接取消出口退税了。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前面提到出口退税政策调整时间都是以出口报关单上的出口日期为准,只要在政策调整前完成出口,都可以享受政策,在政策调整之后还可以申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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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杨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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