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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武汉发布工作实施细则

湖北发布  2026-03-26 15:2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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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商务局日前发布

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

数码和智能产品

购新补贴工作实施细则

要点如下

实施时间

2026年1月16日起实施。按照“总额控制、逐月安排、均衡使用”的原则,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补贴范围及标准

(一)家电产品。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

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

2025年已享受家电和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消费者参与方式

(一)参与流程

1.实名认证。消费者搜索并登录微信小程序“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实名认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

2.领取补贴。实名认证后,进入“家电数码补贴专区”,根据需要领取相应补贴券。补贴券有效期为当天,逾期作废。如未使用可申请解绑后再次领取。

3.立减补贴。领券后,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须每件单独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

(二)参与规则

1.同一消费者在线上线下只能持有和核销政策范围内的每类产品补贴、核销资格1次;成功核销了一类产品后即失去了该类产品核销资格;符合条件的补贴产品须单独支付结算,不可合并支付。

2.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需现场激活,电脑产品需现场拆封。

3.商家应在消费者购买补贴商品后开具销售发票,发票抬头应为消费者实名认证领券所用姓名,开票金额应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4.消费者参与家电以旧换新活动,可享受线上、线下参与商户提供的免费上门收旧服务,具体服务内容由参与商户结合实际约定。

5.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6.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附则

本细则由武汉市商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如遇国家、省级政策调整,按新政策实施。

(来源:湖北发布、武汉市商务局官网)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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