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法院为26名劳动者追回欠薪75.9万元
近日,随州市随县人民法院充分运用“民事执行+刑事自诉”联动机制,成功执结一批涉26名劳动者的系列欠薪案件,为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75.9万元,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024年3月至8月,随县人民法院陆续受理王某洪等26名劳动者及人社部门申请执行的系列欠薪案件,被执行人均系湖北某生态公司。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查明该公司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但公司股东江某海、姜某未履行出资义务,遂依法追加二人为被执行人,责令其在未出资范围内承担责任,并限期报告财产。二人对法院财产报告令置之不理,其中江某海对其名下车辆进行隐匿,拒绝交付。
“恶意欠薪不仅是民事违约,更可能触犯刑法!”针对江某海、姜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执行法官陆大鹏向申请执行人释明拒执罪追诉路径。2024年12月,劳动者代表王某洪向随县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请求追究江某海、姜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因二人刻意藏匿躲避执行,2025年1月,随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并委托公安机关执行。1月底姜某被成功抓获,2月中旬江某海归案。
到案后,在法律的威慑下,二人筹措资金31.6万元履行了债务,并在江某波、魏某为剩余44.3万元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况下,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分期偿还。然而,江某海在履行部分款项后违反和解协议,拒不支付剩余债务。2025年7月,随县人民法院依法恢复执行,追加担保人江某波、魏某为被执行人,同步采取冻结存款、限制高消费、拘传等强制措施,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12月19日,江某海一次性付清剩余17万元,26名劳动者的75.9万元欠薪全部执行到位。
“工资是劳动者的‘血汗钱’,任何转移财产、逃避执行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严惩!”陆大鹏表示。今年来,随县法院累计执结涉民生案件408件,执行到位金额2875万元,其中拘留被执行人102人,通过刑事自诉执结案件3件,移送拒执罪犯罪线索23条,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民生权益。
(长江云新闻记者 周科屹 通讯员 任骊 黄芬 编审 雷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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