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一点通丨本月截止!你可能有一笔“退款”待确认
2026年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开始啦!12月1日至31日期间,您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完成抵扣信息确认,不然明年1月起可能就暂时享受不到抵扣优惠了唷。

扣除信息确认怎么办?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避开哪些易错点?本期《税务一点通》,邀请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工作人员何磊为您拉直“小问号”。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按自然年度计算,每年12月需要确认下一年度的抵扣信息。如果没有及时确认,系统就会默认你不再享受相关扣除,2026年1月起暂停抵扣。这种情况下,需要重新确认后才能恢复扣除,但是可能影响当月的工资计税,少扣的部分可在以后月份补扣,或者在下一年汇算清缴时补退。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确认看起来很简单,登录个税APP按指引办理就行。不过,操作过程中还是有一些细节容易被忽略,漏填信息可能少拿优惠,错填项目还可能引发税务风险。怎样避开填报易错点?我们请“税小二”来支招→
“请大家注意,在子女教育扣除方面,填报同一个子女的合计扣除比例是不能超过100%的。正确的做法是,父母可以选择一方按扣除标准100%扣除,也可以选择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但是具体的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是不能变更的。
还有一种情况是,子女毕业以后不再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要及时在个税APP录入终止时间,停止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时,及时上传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参加不属于普通招生计划的自学考试,能不能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自考报名当月就能开始填报扣除吗?
“按照相关规定,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考者取得一门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之后,教育部门就会为他建立考籍管理档案。取得考籍管理档案的考生,可以按规定享受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小两口结婚后贷款买房,夫妻双方都能按100%的比例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吗?“税小二”给出答案,NO。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那么另一方是不能扣除的。
还有一种易错情形是,夫妻双方一方填报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另一方填报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种也是不对的,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夫妻双方在同一个城市工作,两个人都填报了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也是很多人容易填错的风险点。
“根据规定,夫妻主要工作城市相同且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只能由一方——也就是承租人——填写扣除。”
在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中,非独生子女按独生子女填报扣除,一般来说也属于错误填报。
“只要纳税人有兄弟姐妹,不管是不是已经退休,还是有没有赡养能力,纳税人都不能按独生子女填报。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兄弟姐妹都已经去世,那么纳税人是可以按照独生子女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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