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好友300次刷走10万2年才知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九派新闻 2025-12-04 16:10:21
12月4日,记者从江西法院获悉:被告人李某帮好友陈某操作某购物平台账户购物时,偷偷记账号密码,发现该账户绑定了陈某的工资卡后,竟动起歪心思。2023年3月,李某以询问验证码的方式,多次将陈某的某购物平台账号登录在自己手机上,趁其不备将该账号绑定的手机号更换为自己的手机号。随后,李某多次登录该账户,给自己的账号发小额红包,并将红包提现,用于个人消费。直至2025年4月,陈某查询银行流水时才发现。陈某报案后,李某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经查,李某自2023年3月到2025年4月期间累计操作提现300余次,共盗窃10万余元。案发后,李某与陈某就经济赔偿达成调解协议并获得其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剪辑 王佳薇)
责任编辑 解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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