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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指标全省领先!咸宁市生态环境质量交出亮眼“成绩单”

长江云新闻  2025-10-30 20: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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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长江云新闻记者从咸宁市召开的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及2025年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9月,咸宁市生态环境质量交出亮眼成绩单,总体保持良好且稳中有进态势。在省域考核中,多项关键指标位居前列,与此同时,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扎实推进,为“生态咸宁”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会上,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熊峰介绍,今年前三季度,咸宁市空气质量实现“优排位、稳提升”。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89.0%,在全省十三个城市中排名第二;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值31.5微克每立方米,位列全省第四;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均值48微克每立方米,居全省第三。六县(市、区)空气质量优良率平均值达91.6%,其中赤壁市以94.4%领跑。

水环境质量实现“全达标、零超标”。全市11个县级及以上、43个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让群众喝上“放心水”。51个市控及以上地表水监测断面中,12个国控、10个省控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标准,29个市控断面中24个河流及水库点位水质优良率100%,大岩湖等5个重点湖泊均符合水质目标。陆水河陆溪口等4个跨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为流域协同保护奠定基础。城市声环境质量同样向好,各县(市)功能区昼间达标率均达100%,夜间达标率保持高位。

作为长江中游重要节点,咸宁长江段生态变化备受关注。8月11日,央视《新闻联播》报道显示,长江咸宁段总磷浓度十年间大幅降低,水质显著提升。这一成果得益于咸宁市持续推进的长江保护行动——长江大保护连续5年获省级考核“优秀”,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正见实效。

高位推进压实责任是核心保障。咸宁市委市政府专题研究生态环保工作19次,主要领导多次一线督办,构建起层层落实的工作体系。立法与考核双管齐下,出台6部地方性生态环保法规,涵盖淦河、西凉湖等重点流域保护,同时将水环境质量等指标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形成刚性约束。

重点任务攻坚取得突破。44项提质增效重点任务已完成22项,329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全部整治销号。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新建改造生活污水管网约120公里,章家湖综合治理建成10座生态湿岛及4公顷人工湿地,修复水生植被近20公顷。长江十年禁渔成效显著,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01件,建成36家养殖尾水治理示范基地,船舶污染物处置率实现100%。

生态修复与绿色发展协同发力。争取省级资金3958万元,完成214.17公顷历史遗留矿山修复,荒山绿化、退化林修复等林业工程均超额完成省定任务。可再生能源装机达326.22万千瓦,同比增长26.46%,绿色贷款余额535.28亿元,增速超31%。与黄石市达成跨市生态补偿协议,实现5个重点流域横向补偿全覆盖。

全民参与的保护氛围日益浓厚。通过“世界环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活动及环保设施开放日,市民生态意识持续提升。环保监督员、举报奖励等机制落地,与武汉、鄂州等建立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责、公众参与”的治理格局。

(长江云新闻记者 阴志维 通讯员 刘元江 程蒙)

责任编辑 张智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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