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锐评|崔女士,我们不该以这种方式认识你
长江云新闻 2025-09-24 15:50:58
各位,最近你刷到这起令人揪心的“崔丽丽案件”的最新进展了吗?9月23日,遭职场性侵女子崔某与前公司就劳动争议纠纷对簿公堂,全国首例职场性侵获工伤认定案在天津开庭。
有网友一针见血地指出:“全世界都知道受害者的名字,加害者王某的名字和长相却无人知晓。”这种命名惯性,无形中将耻辱感压向受害者,而施害者反而隐匿于舆论阴影中。
更值得深思的是,崔女士本人选择实名面对公众,她希望“让职场女性知道,遭遇侵害不是耻辱”。但个体的勇敢,不应成为社会默认“消费受害者”的借口。当案件以受害者的名字为标签传播,公众讨论的焦点可能从犯罪本身偏移至受害者隐私,崔女士的丈夫曾说:“99.99%的人都会支持自己的爱人。” 但网络上的劝离婚言论和恶意揣测,暴露了部分公众对受害者的苛责。
社会进步的标志,不仅是法律条文的完善,更是对个体尊严的细腻呵护。有法律学者指出,案件命名的本质应指向追责与警示。以“王某性侵案”替代“崔丽丽案”,并非文字游戏,而是将道德审判的矛头对准施害者,避免受害者承受二次伤害。这种命名逻辑已有先例。国际上,诸如“辛普森杀妻案”等均以嫌疑人命名,凸显司法对犯罪主体的追责。反观国内,此前“吴某凡案”等称呼也遵循这一原则。
值得肯定的是,已有媒体主动调整称呼,强调“以施害者王某为中心”报道案件。这种转变背后,是对受害者尊严的保护,也是对公众意识的引导:犯罪的责任永远属于施害者,而非被卷入悲剧的个体。
真正的法治文明,不是把受害者推上热搜,而是让她们隐形于保护伞下。从今天起,让我们共同呼吁——慎用受害者姓名命名案件,让司法回归理性,让尊严不被标签吞噬!
责任编辑 刘蕊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