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端锐评丨乘客恐飞服安眠药被拒,机上用药规则成“盲区”?
乘客恐飞服用安眠药被赶下飞机,这事儿给所有人提了醒!
近日,一位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发文称,其搭乘汉莎航空上海飞往法兰克福的航班时,因恐飞在起飞前服用 “思诺思”(唑吡坦片)后入睡,被空乘以 “状态不适合飞行” 为由要求下机。汉莎航空客服回应称,乘客须在飞机进入平飞后方可服用合规剂量安眠药,登机及起飞前应保持清醒。
网友为此吵翻了天,支持者认为起飞、降落阶段的紧急情况风险远高于平飞阶段,乘客只有保持完全清醒,才能在突发状况下配合紧急撤离,机组此举本质是对飞行安全负责。
反对者表示,汉莎航空客服回应看似有理,却经不起追问:“合规剂量”以什么标准判定?乘客在购票、值机、登机环节,是否收到“起飞阶段禁服”的关键提示?还有网友追问:是所有安眠药均禁止在起飞阶段服用,还是仅“思诺思”这类药物受限?“精神类药物”“处方药”管理的边界在哪?
更令人困惑的是各航司的“标准”。东航客服回应不能在飞机上服用安眠药,国航客服表示不能携带安眠药上飞机,另有航司却要求“需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同属民航体系,规则却不统一,乘客并非航空法规专家,难道要逐个致电航司确认规则,才能确定自己的药能不能带?
机上用药存在“盲区”,实质是行业监管的“标准滞后”与航司的“告知失职”。民航部门需出台统一规范,明确禁用药种、服用条件、剂量标准;航司的“告知义务”更不能流于形式。“小字提示”易被忽略,建议航司在乘客购买机票时主动告知规则。对于慢性病患者、恐飞人群等有特殊用药需求的乘客,也该提前对接用药需求,别让“按时吃药”和“飞行安全”对立。
说到底,不是乘客不懂规矩,是规矩本身模糊。乘客遵医嘱、问航司是责任,而把规则“说清楚”“统一好”“传达到”,更是民航的本分。不让乘客在“缓解焦虑”与“担心违规”之间左右为难,才是民航应有的专业态度。
撰稿:谢雅静
主播:何军
录制:袁斌 洪昕
剪辑:桂亮
编审:康耀方 李桓 邹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