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长江云

云端锐评 | 这张加班“光荣榜”已成违法证据

长江云新闻  2025-08-08 12:37:49
分享到:

一个月加班160小时,平均晚上11点多下班,这两天,上海某公司一张“加班光荣榜”火了。

据潇湘晨报报道,8月6日,有网友曝光上海某电商公司的“7月加班通报表扬红名单”,其中最高加班达159.96小时,平均下班时间超过晚上11点。公司称上榜员工因“高度责任感、无私奉献”受表彰,并号召全员学习。这一行为遭到了众多网友质疑,涉事公司8月7日回应称加班非强制,运营岗较忙,申请加班有加班费,但主动加班则无,具体需咨询财务。

公司关于“非强制加班”的回应再次引起网友“讨伐”:“这么卷就没时间生娃了”“这是PUA吧?”“并非强制加班,但完不成任务呢?”……

这张“光荣榜”已成违法“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每月加班不得超过36小时。而这家公司的“榜样”加班时长是法律上限的4倍多!更讽刺的是,公司回应称“申请加班有加班费,主动加班没有”——变相鼓励员工“自愿”透支健康。

“表扬加班”=管理无能!真正高效的企业,比拼的不是谁熬得晚,而是谁出成效。长期超时加班危害健康,而企业把工时当成绩效标准,恰恰暴露管理的懒惰。比如,有互联网公司推行“加班预警机制”,超时就冻结流程,倒逼优化效率——这才是智慧管理。

员工要的不是“表扬”,是尊重!足额加班费、健康体检、弹性工作制……这些实实在在的权益,比空洞的“无私奉献”口号重要得多。企业真要想激励员工,就该少捧“加班英雄”,多建“高效机制”。

熬夜不等于奋斗。与其表彰“谁最能熬”,不如想想“怎么让员工干得好、回得早”——这才是现代企业该有的格局!

撰   稿:王雨湄

编   审:梁延 夏金 李桓

实习生:毛盛艺

责任编辑 王雨湄
分享到:

便民服务

定制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