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嘉鱼:关掉“滤镜”,让生鲜农产品回归“素颜本色”
云上嘉鱼 2025-07-19 09:20:40
“以前在生鲜区看到被灯光照射的肉类、果蔬呈现出比自然光下更为鲜艳亮丽的颜色,我担心不新鲜;现在所有店铺全部换成了白炽灯,我们购买农产品更放心了。”近日,咸宁市嘉鱼县检察院在对发出的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时,一位在生鲜区购买食用农产品的大爷向检察官说道。
2025年4月14日,嘉鱼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某农贸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时违规使用“生鲜灯”进行照射,误导消费者对生鲜食用农产品的感官认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发现这一问题后,4月28日,嘉鱼县检察院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加强监管,对违法使用“生鲜灯”的行为进行整改,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堵塞监管漏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对农贸市场开展生鲜食用农产品专项检查活动,对安装并使用“生鲜灯”的10家商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涉案商户更换照明设施;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对辖区内农贸市场生鲜区及熟食区商户开展“回头看”,每月巡查次数不少于一次;强化处罚力度,对已接受责令改正、受到警告处罚的商户,若再次出现违规使用“生鲜灯”照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严格依法作出罚款等行政处罚。
下一步,嘉鱼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行政公益诉讼监督作用,继续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行动,加大食品安全领域办案力度,以检察履职守护人民群众“菜篮子”和“舌尖上的安全”。
通讯员杜林
一审:李浩
二审:王雪莲
终审:陈伟
责任编辑 刘益谦
